小弟目前有一間房子是登記在太太名下(尚未持有滿兩年),打算賣掉但還沒賣出,最近有再看另一個建案是預售的要明年底才會交屋,想請教一下,在第一間房子還沒賣出之前,我去下定買另一間預售屋,之後第一間房子賣出去了,這樣要繳奢侈稅嗎?希望了解奢侈稅的大大幫忙解答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