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塊土地出售,簽訂合約前我也提供地號讓買方查詢有無任何問題,目前當初雙方簽訂合約已到期,結果買方確發律師信說土地產權不清楚要求退還訂金,原因是隔壁建築的柱子及牆壁(所謂共同壁)與我共有各12cm,鑑界當天地政的鑑界人員清楚的從柱子的中間處插一根鐵條,隔壁屋主當下也說屬於一人一半,如今買方確以產權不清楚要求我退還訂金,想請教有這一方面常識的人,法律上我應該歸還還是可以沒收訂金,請求賜教,謝謝
MONEY1628 wrote:
我有一塊土地出售,簽...(恕刪)
既然鑑界結果,並無疑義.
產權就沒有不清楚!
共同璧是很清楚的地界線.地政事務所裡通常會有調查卡記載為牆壁中(3中)
鑑界完成後地政事務所會核發土地複丈成果圖
請保留好.作為證據(搞丟了也可以補請)
鑑界在法律上的效力,在現場訂定界址,經相關權利人認定(無疑義)後,推定為正確.
另 公差 這玩藝,在地籍測量是分
圖解法 或 數值法
不管哪一法,界址在牆中,就在牆中,不會因為公差變成牆內'外
無論用數值法或圖解法方式測量,其成果都會製作成地籍圖.
所以現在仍是地籍圖時代,只是時代進步了,地籍圖都數值資訊化了.
地籍圖就放在倉庫當藝術品了.
JIN DER LAND OFF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