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問題請教01各位先進,
有買過螃蟹回家煮食的人都知道,
賣家會用草繩把螃蟹的兩隻巨螯綁起來後,
依行情來秤斤論兩計價,
這時有些精明的買家就會覺得若把草繩的重量也一并依螃蟹行情計價,
似乎不合理,
甚至有些不肖賣家會刻意找又粗大又溼重的草繩來綁螃蟹,
企圖增加總重量獲取暴利,
因此就延伸出買賣雙方為了爭取各自利益而有所爭執,
小如螃蟹買賣都如此,
更遑論房屋買賣,一坪幾十萬、幾百萬的行情計價,
台灣現在的房屋買賣也有一些如同螃蟹買賣中草繩計價的爭議,
諸如下列所示,
一.大小公設評數的計價方式或應否計入買賣房產坪數??
二.室內居住面積實際坪數以牆中線或外線、內線當基準計算??
三.窗簷、雨遮、陽台是否列入室內居住坪數計算??
四.室內室外停車場(含通道)或住戶出入、逃生通道列入容積率獎勵或公設坪數??
五.有屋頂、無屋頂庭園之公共施設列入容積率或公設坪數??
上述諸項或有不足請 01先進不吝補充指教.....
請問政府是否有站在國際慣例或客觀公平角度制定相關標準計算公式,
作為房屋買賣爭議之裁判依據??
或者建商依據對自己較有利的計算公式申請建照和使用執照,
而一般民眾對坪數計算公式不清楚的狀況下,
只能任由建商誇大公設坪數比例??
而不是這種面積計算的方式,因為說實在的自己有下去算過一次就知道
以現在RC的15公分外牆來說,最多最多都不會超過1坪,通常是0.5坪左右
再說爭這意義也不大,因為大家都是同一個計價基準
你這樣子買到的,要賣時也是這樣子賣,有差嗎?總不能買時不算賣時算吧?
再說買賣坪數的數據一律依地政單位的謄本為準啊,所以討論這其實意義不大耶
安迪月亮 wrote:
一.大小公設評數的計價方式或應否計入買賣房產坪數??
二.室內居住面積實際坪數以牆中線或外線、內線當基準計算??
三.窗簷、雨遮、陽台是否列入室內居住坪數計算??
四.室內室外停車場(含通道)或住戶出入、逃生通道列入容積率獎勵或公設坪數??
五.有屋頂、無屋頂庭園之公共施設列入容積率或公設坪數??
一、那請問公共設施的建造費用誰出?如果您主張室內售價跟公設售價應不同計價標準似乎還有點討論空間
二、通常面積算法就您提的三種,但其實您弄清楚在什麼階段怎麼算就好了
1.牆心線(您說的牆中線)是在申請執照時使用的方式。
2.牆外皮(線)通常是地政單位在使用,畢竟來現場實測不可能去測中心線,謄本面積通常也是這樣來的,也是買賣的主要依據,不過分戶牆就是一邊一半了。
3.牆內線喔,這是指淨空間大小,通常會知道也都是裝修時才會一併丈量出來
三、陽台應該沒啥好爭議的吧?畢竟陽台空間是您可以實際使用的空間;比較有爭議是雨遮吧,這也是近年來容易灌水的地方,畢竟除了放冷氣室外機的作用之外也不太容易利用;窗簷還沒聽說過有人計入面積計算的耶?有實際案例嗎?
四、......只能說雖然名為獎勵,但也是要花錢做,應該沒有這麼有佛心的建商會免費送你吧?再說地下室的建造費用最少是地上的兩倍耶......
另外獎勵是指假設原有容積只有200%,但因為你另外做了某些設施可供公眾使用所以再給你一些獎勵的容積%數,來彌補你做這些設施所損失的容積,這也是要花錢做的,只是買單的人是消費者就是了,但是在賣屋的時候這些也是一併賣掉就是了
五、沒有屋頂就不能算建蔽率,自然不能算容積,當然也不會變成公設坪數;他通常被歸類在土地成本裡面吧,只是因為銷售話術的關係常讓人覺得這塊是有算摳摳的?公設坪數也是記載在謄本上面的,清清楚楚
至於您的問題是,建商利用這樣的公式來讓公設比看起來少一點......就實際案例來說是有的
但是您指的似乎是建商故意不把某些樓地板面積算進公設計算裡面,這不敢說不可能啦
但是謄本一看就很清楚了啊......謄本上您持有的公設面積多少直接除以權狀坪數不就出來了?要怎麼假咧?
您的五個論點有值得討論的地方啦,像是各種公共設施面積計價方式是不是可以跟室內不一樣等等
但是要求公設不算摳摳就不太可能了;這邊繼續講下去就會變成開發成本計算的講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