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店面,佣金是簽約幾年,就拿幾個月。是這樣嗎?

店面出租,佣金怎麼算?

親戚有一間店面要出租,有委託仲介,過了好幾個月,

仲介有找到一間連鎖的飲料店要租,說好是簽約6年,

問題來了,仲介要跟親戚拿的佣金是6個月的佣金,

仲介說,佣金是簽約幾年,就拿幾個月。是這樣子嗎?


我們認知的仲介費是,房東是付一個月,房客是付半個月。








文章關鍵字
出租方一年收一個月是正常的
多租幾年通常都可以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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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規定之報酬計收標準如下:
一、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經營仲介業務者,其向買賣或租賃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百分之六或一個半月之租金。
二、前述報酬標準為收費之最高上限,並非主管機關規定之固定收費比率,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仍應本於自由市場公平競爭原則個別訂定明確之收費標準,且不得有聯合壟斷、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三、本項報酬標準應提供仲介服務之項目,不得少於內政部頒「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事項」所訂之範圍,不包括「租賃」案件。

四、經紀業或經紀人員應將所欲收取報酬標準及買賣或租賃一方或雙方之比率,記載於房地產委託銷售契約書、要約書,或租賃委託契約書、要約書,俾使買賣或租賃雙方事先充分瞭解。
所以當年我們公司租房子二年約才付半個月,算是有良心囉..

不過我認為現在房客變數都很大....生意不好,可能不到二年就走人了...

不如,你先簽二年約。

二年後,雙方再自行續約,就不干仲介的事了。(當然仲介也會知道你在想什麼)

但以這個立足點跟仲介談,他應該會知難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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