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去郵局看報.

某台中王姓老翁在租屋處墜樓,房東認為王某是自殺,致其12F房子成為凶宅而賠錢賣出,要求王某家屬賠償賣屋價差140萬.
一審認為凶宅影響房價是主觀因素造成,判免賠.
但高院認為,老翁自殺與房屋跌價有關,判家屬應賠償66萬元。
原屋主還是賠了很多.....

lienly2 wrote:
要求王某家屬賠償賣屋價差140萬.
一審認為凶宅影響房價是主觀因素造成,判免賠.
但高院認為,老翁自殺與房屋跌價有關,判家屬應賠償66萬元。
原屋主還是賠了很多........(恕刪)


發生這種事....

說賠也還好至少還拿回近損失的一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