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 買賣二手房屋是否需要繳交所得稅 ? 如果需要 那是怎麼計算的?

是否要有價差(就是有賺啦) 才需要繳交 ? 如果以賣出 2000萬的房屋來算 大約需要繳交多少 ?

感謝
1.拿起電話
2.打去稅捐處 房屋稅股
3.說:喂~小姐我要查房屋現值~~
4.拿筆抄下來
5.等你賣房後~明年就是以這個金額並入其他所得報所得稅~~
ps.也可在賣房後跟買方copy契稅稅單~依上面評定現值申報~~~
9 5 2 7 wrote:
1.拿起電話
2.打去稅捐處 房屋稅股
3.說:喂~小姐我要查房屋現值~~
4.拿筆抄下來
5.等你賣房後~明年就是以這個金額並入其他所得報所得稅~~
ps.也可在賣房後跟買方copy契稅稅單~依上面評定現值申報~~~...(恕刪)



大大剛好答對一半,之所以降說,是因為二擇一,如何選擇由國稅局認定~~~

以房屋現值認定繳交一定比例(16~37%),以前的確是這樣做沒錯;但是現在如果國稅局查的到房屋交易資料,是可以直接用交易實價課所得稅^^(最近發生多起例子都是這樣)

DiDiLai wrote:
大大剛好答對一半,之...(恕刪)


明年財交稅認定的所得調高囉!台北市可能調至41%

這年頭什麼都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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