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跟建商買房子的時候,規定店面的管理費為住家的一半,現在住戶開會表決把管理費調的跟住家一樣,就是1:1,店面也才五間而已,怎麼可能用表決的會贏,這根本就會暴力表決嗎,請問法律有規定住家跟店面的管理費嗎??還是有什麼辦法可以爭取的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