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把房仲業當成房地產膨脹的罪惡根源.其實我不並否認
我朋友就是某連鎖房仲加盟店的店長=店東,據他透露:
1.前置固定成本=租屋押金,桌椅費,辦理營業登記證,不動產經濟商業工會繳交會費25萬。
2.通常連鎖房仲加盟店每月付出變動成本=燒掉10~15萬/月。
包含經紀人租牌(不能說的秘密),店租,水電瓦斯,電話(辦理節費),會計小姐薪資,
加盟費,影印機租費,布條紙板費,房仲網路伺服器刊登費/地政機關網路連線費等等雜項支出。
別看小小電話費,8線同響,8Hr/天硬操,每月支出3~4萬,
不辦理節費電話(只能撥出,無法撥入)+限撥0204/國際=死的更快。
還有1隻踩線專用電話=無來電顯示,常是致勝法寶。
早期沒限撥0204時代,男營業員晚上值班沒客人,太過無聊撥0204瞎扯蛋,
下個月店東收到電話帳單,臉色鐵青去辦電話使用查詢清單,比對值班表/揪出害群之馬...
營業用電支出也要2~3萬/月,尤其是夏天冷氣吹不停,客戶絡繹不絕時,會不會賺錢,還未知數。
不包括宣傳廣告透露的新進員工前6個月保障薪資4萬元。(沒那樣好康拉,都有潛規則,卡的很死。)
3.房仲有三怕,不是,周處除三害。

1.私件,營業員物件私底下成交,公司收入0
2.踩線,尤其是自己人互踩。
3.被告,只要是買/賣雙方互告,仲介都上榜,都是被告/一塊肉覘上的待宰肥肉。
所以延伸出仲介手裡的契約都是保障仲介,用意:當買/賣雙方法庭上互告時,仲介能全身而退。
4.通常經濟不景氣時,最慘在連續幾個月內,當達不到總公司要求業績=賺不到錢時,
總公司會棄守這間加盟店,他區另開直營店/加盟店,另闢戰場。
或是店東翅膀硬了=不想繼續付費加盟品牌,就結束加盟,自創品牌=獨立店面房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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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慢慢補....
遣詞用句...
要想很久...
會被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