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案與中華民國憲法是否有抵觸?

前一陣子很都釘子戶為了都更案一直與財團抗爭,
而也有人說都更法案其實就是圖利建商的法案,
那麼, 憲法中...

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那麼都更案強制人民搬遷, 不是沒保障了生存權與財產權?
而且更加防礙了居住與遷徙之自由?

這點有人請大法官出來釋憲過嗎?

黑毛獅王 wrote:
那麼都更案強制人民搬遷, 不是沒保障了生存權與財產權?...(恕刪)


沒有搬遷啊!還是居住在原地!


黑毛獅王 wrote:
前一陣子很都釘子戶為...(恕刪)


我覺得政府的理由是,公益遠大於私益

且必須補償人民損失,所以沒有牴觸....

但有沒有牴觸還是看大法官,大法官怎麼解釋,要看執政黨....

so...小藍暗示沒違憲,就沒違憲....
沒有搬遷啊!還是居住在原地!
只不過把你暫時逼離2~3年而已
只不過把使用面積縮小,灌些公設給你而已
只不過用高價建築成本,把一半土地給吃了而已



黑毛獅王 wrote:
前一陣子很都釘子戶為...(恕刪)

三民主義五權憲法, 國父也說過漲價歸公, 現在只有龜公沒有歸公啊, 政商利益才是第一的, 其他的多說無益
節錄自網路一段文章:
十六世紀法國人道主義公法學者Jean Bodin (註一)嘗謂:人民或許會忘記殺父之仇,對剝奪財產之恨,則終生不忘。這句話道盡財產權與生存的關係。剝奪財產之恨所以較殺父之仇更難忘記,因為剝奪財產即是剝奪自己甚至是幾個世代的生存基礎,毀滅自己或幾個世代之仇,當然可能比殺父之仇更難忘記!』

黑毛獅王 wrote:
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所以我想搬到總統府住,應該是我的自由吧!

都更要是違憲,
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土地徵收條例
關於徵收土地的規定應該都違憲.

為什麼政府開路要把我家給拆了.
JIN DER LAND OFFICE

janus1911 wrote:
只不過把使用面積縮小,灌些公設給你而已
只不過用高價建築成本,把一半土地給吃了而已...(恕刪)


憲法不管你家沒賺到暴利這種事吧?


<
亮哥+ wrote:
節錄自網路一段文章:
十六世紀法國人道主義公法學者Jean Bodin (註一)嘗謂:人民或許會忘記殺父之仇,對剝奪財產之恨,則終生不忘。這句話道盡財產權與生存的關係。剝奪財產之恨所以較殺父之仇更難忘記,因為剝奪財產即是剝奪自己甚至是幾個世代的生存基礎,毀滅自己或幾個世代之仇,當然可能比殺父之仇更難忘記!』


Jean Bodin 應該有殺父之仇,也有被剝奪財產之恨,所以才比較出來的吧!
這麼偉大的學者應該不會憑空想像吧!

臺灣人可能不同吧!
228每年都拿出來講,
耕者有其田,三七五減租,幾乎都沒聲音.

法國人可能看錢比較重,親情對她們似乎可有可無.

<
亮哥+ wrote:
我是同意不該以公權力剝奪人民財產的.其它什麼都無關緊要了.


我也同意,所以我一值倡導,不該納稅,那是我辛苦賺來的,尤其不該納房屋稅,
大法官都說違憲,政府還照課.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Jean B...(恕刪)


我是同意不該以公權力剝奪人民財產的.其它什麼都無關緊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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