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三名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的律師要辭職?

聲明中不斷強調,臺北市已經「不再以市民為尊、保護弱勢的城市」,並且批評臺北市政府面對人權議題時,常以「不就個案進行討論」拒絕討論議題,讓「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形同虛設!

最後三名律師表示,「吾等三人忝為臺北市政府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委員,未能善盡職責,『文林苑都更案』此一讓台灣的人權及法治程度大幅倒退的重大爭議,竟活生生在國家首善之都上演,深感有愧職守」。

法律我想律師夠懂了...
為什麼要辭職?



chiff wrote:
聲明中不斷強調,臺北...(恕刪)


人總是有良知的,何況人權律師
居住跟財產,本受憲法保障
在不違反公眾利益下
官拆民宅!!

好像活在北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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