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王家的一項小質疑(和都更無關)

請見這篇新聞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32800537.html

內中有提到
表面上,這是「三十八戶VS兩戶的戰爭」,士林文林苑案已經搬出等待重建的三十八戶,當然希望政府申張公權力,儘速依法完成都更好讓他們回到新家;從頭到尾都強調沒意願參與都更,幾年前並已自行完成改建的王家,則希望被排除在都更案之外以守護家園。

以及其自己在ptt上的發文
Re: [新聞] 「都更受害者 釘出都更不公義!」

這篇內文中所提到的
3.會提出這樣的算式是因為,我家根本就不想都更,拜託都更處行行好,拜託
建商行行好去變更設計,將我家排除在外,不要在那邊裝好心,我家的地雖然
是畸零地,但是日後可以單獨建築的,抱歉我剛好是建築系的,這點法規你不
會比我清楚,我家日後要改建是沒問題的,更何況三年前才花大錢剛整修完畢


首先 我要在開頭先說
同樣身為建築人 他還真丟建築人的臉 真不知道他是怎樣畢業的


先提出問題點 來讓各位不知法的人了解一下

我家的地雖然是畸零地,但是日後可以單獨建築的,
根據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 第六條 畸零地非經與鄰地合併補足或整理後,不得建築。

在來提到另外的部份
幾年前並已自行完成改建的王家
我家日後要改建是沒問題的,更何況三年前(2008)才花大錢剛整修完畢


王家的地 是在地籍圖上的801和803

801
雖可用 變更北淡鐵路沿線土地為交通用地計畫案 申請建築線
但是因為那面正好是高架路段
依自制法規第二條規定 建築基地鄰接高速公路交流道、快速道路、高架道路、橋梁等及其引道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公告後,得不予指定建築線,以維護公共交通安全
所以沒有建築線無法申請建照

但這塊地事實上還是有機會能自行改建的 只需要退縮六米 就可以自行改建了
問題是這塊地不夠大 退縮六米之後 馬上變成了畸零地
然後回到上面所提到的
根據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 第六條 畸零地非經與鄰地合併補足或整理後,不得建築。
所以說還是無法申請到建照

803
四面都是他人土地 沒有建築線 確定為袋地 依建築法第42條無法申請建照
至於袋地通行權之後的開路通行權 現在那邊還未有開路通王家 所以王家一定未行使這權利


所以我質疑的是 王家人說王家於2008年有自行改建過
問題是建照哪來的?哪個單位違法發建照給他的?
因為依法根本請不到建照
還是說 王家人所說的2008年的自行改建 其實根本就是自行違建?
文章關鍵字

糖果緞帶 wrote:
請見這篇新聞http...(恕刪)


可能是重新裝璜之類的吧。
那只是重新裝潢而已...新聞有提過...
這整件事已經失焦了...反正台灣社會就是這樣 先哭先贏...

只是熱血青年怎麼還沒進來圍勦你這一篇?真怪...

discoby wrote:
這整件事已經失焦了...反正台灣社會就是這樣 先哭先贏...


台灣社會就是這樣,鬧的越大,鬧上新聞,就贏了一大半!

一開始我也覺得強制拆除不好
但越了解越後面,覺得強制拆除的也不是壞事..

這社會已經病了...
會哭會吵的小孩有糖吃,乖乖牌的小孩就被冷在一邊...
這不是應該出現的,有人想過這問題嗎?
還滿同意樓上說法~~~
樓主寫這麼多~~我想很多人還是選擇性不看吧~~~

tim-tim wrote:
還滿同意樓上說法~~...(恕刪)</blockquot

都沒人進來這篇,真的是選擇性看文章

糖果緞帶 wrote:
請見這篇新聞
htt...(恕刪)


感謝板主
長了知識~~
支持王家者唯一的立論基礎就是"人權"
而且是只顧自己不顧別人的人權
再不然就是一口咬死"官商勾結"
重點是所提的都很空洞
也無證據
被媒體牽著鼻子走
卻又完全不理會事實上的證據與法令
台灣距離真正的民主真的還很遙遠

糖果緞帶 wrote:
請見這篇新聞http...(恕刪)


最新論調是

那個批踢踢上的發言人不是王家的人

01那位發言的也不是王家的

質疑的那個人又提不出證據說那不是王家的人

沒關係,繼續吵

反正真金不怕火煉嘛

只怕最後很難看而已


糖果緞帶 wrote:
請見這篇新聞http.還是說 王家人所說的2008年的自行改建 其實根本就是自行違建?..(恕刪)

應該是裝潢吧~

改建? 裝潢? 大學生傻傻分不清楚??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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