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斯有兩種
釘子戶也分好幾種

有故意買來要價的都更蟑螂
有不了解行情或就是想比別人高的原住戶
有認為建商賺太多不願妥協的
有對房子裡諸多感情而不願搬遷的
等等.....


個人覺得,如果是鏟除都更蟑螂,是贊成運用公權力
而其他諸多狀況,是否動用公權力執行都更,或說國家予以保障弱勢釘子戶?
在都更條例複雜且不完善下,建商和居民的資訊相當的不對等
加上現在都更夾雜高房價高利潤下,以不是單純改善居民環境品質的都更!
此種狀況下,要如何去區分誰是都更蟑螂?建商是否暴利?誰是弱勢者?
都更要順利推行還真的是越來越難!

文林苑事件後,弱勢是否真的會比較有保障?建商會少賺點嗎?還是都更蟑螂會更囂張?
台北高房價高暴利下,似乎很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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