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都市更新條例的問題-居住正義系列四

一個建案的誕生,它提供多少就業機會,它可以養活多少家庭,一個大有為的政府不應該輕忽它的存在,『文林苑』是冰山一角,是很寫實的社會大問題,真相只有一個,請 台北市政府趕快召開記者會說明『文林苑』畸零地事實,都發局長在報紙的說明是不夠的!若任憑名嘴們不了解事實任意扭曲,政府威信蕩然無存,以後『都市更新條例』不管怎麼修,都只是一本疊床架屋、沒有公信力的條例,普羅大眾會信任政府嗎?建商對這種『青春期要等到更年期』的都更案有興趣嗎?

一個大有為的政府若真心想要改變『城市風貌』,就應該重視『釘子戶』危害都市更新條例、打造都市新景觀、驅動國家經濟力、保障合法多數的憲法權力,邀請專家、學者訂出一套可以增加國家稅收,又可以遏止『釘子戶』危害的有效辦法。都市更新本來就是應該由政府主導,政府有公權力可以介入,建商只能任由『釘子戶』漫天開價,建商如果介入不深只好收手,如果介入很深只好自求多福。

建議政府提供臨近捷運站出口之公有土地,政府不出錢,由知名建商競標、規劃出完整社區,建商出資興建,也取得一定比例房屋,取得建照後可以預售,有知名建商的品質保證,吸引待更新戶共襄盛舉,政府指定應優先更新標的,大馬路邊的住戶換到更新後大馬路邊,以此類推,地點差的地區可以加成,由政府邀專家、學者定出分回比例,例如:原本30坪可以分到40坪增加誘因,優先更新標的整區免費遷移到更新後已建築完成的新家,沒有等待期,也為更新找到下一個標的,以此類推,既擺脫以往國民住宅品質不佳的印象,也讓建築業不斷的提供就業機會。
問問老人家吧, 住慣了根本不想搬家.

30P實坪換40P虛坪, 還得多支出管理費. 笨蛋才會幹!

說, 你是36戶的哪戶?

王家加油!

Daniel.tsai168 wrote:
原本30坪可以分到40坪增加誘因,
優先更新標的整區免費遷移到更新後已建築完成的新家,沒有等待期,
售:很多AV產品
為私利就是為私利 請不要再扣那頂為公共利益的帽子了

今天那36戶要找的應該是建商負責 自己願意簽要都更

自己願意讓建商拆房 自己也願意等的

沒有人強迫你們 你們的權利 立場與王家相等

人家不願意 人家就是不想簽 何苦要強迫別人

要怪就怪建商與政府 弄這些"建商正義系列"

對王家散播仇恨 有幫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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