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十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辛辛苦苦一輩子,賺了一棟房子,到老了,只要大家決定,就可以破壞我的財產權,拆我家,剝奪我的居住權?如果我不善言辭,沒有當律師的兒子,就會被硬生生的趕出家門,流落街頭 ?是我的財產,我還必須抗爭到底 ? 只為了增進公共利益? 那乾脆把財產捐出來,大家分,那不就是增進公共利益?
mike_wws wrote:如果我不善言辭,沒有當律師的兒子,就會被硬生生的趕出家門,流落街頭...(恕刪) 你是在影射王家嗎 ?不過人家可是原本兩間沒有臨路且沒有車位的不值錢袋地, 換到了五戶全新單位及五個車位,外加600萬拆遷補償, 等於實際拿到一億一千萬 !! 足足賺了兩三倍 ~~你認為你這輩子真有那個運氣像王家這次一樣發大財嗎 ??
麻煩先去念完法律系才來談法律好嗎??只懂憲法沒用的。因為那是基本準則。施行細則才是重點。拿憲法,可悲的是台灣90%的人都不懂憲法。卻還拿著憲法到處申怨。有用嗎??請問你念到碩士或是博士畢業有教你憲法嗎??除非你是法律系或是考過公職。不然連憲法是什麼東西你都搞不懂。憲法是作什麼用的你也不會懂得。遇到問題就拿憲法第幾條來申怨。希望樓主趕快去幫忙告。告贏了有獎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