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遇到這樣的一個問題………兩年多前同事買了間預售屋,但是新屋完工後不論是空間與施工品質都與購買時設想有落差,而且交屋後好像又被鄰棟說社區公設有占用到他們的土地,詳情我不是非常清楚反正搞到有點複雜………所以這間房他不太想要了但是他名下已有一間小套房所以有奢侈稅無法立即出售,現在他猶豫要先出租補貼房貸,承擔房客對新房使用上的耗損風險,還是咬著牙自己付房貸空著等兩年後再賣??但是可能這兩年就會過的緊一些。想請問版上各位如果是你會怎麼做呢??
我是不會出租 因為要賺 也賺不多尤其是1.房客的水準很難控制2.若房客 要求東 要求西的傢俱 冷氣 冰箱 網路 第四台之類的你給不給?不給 房子難租. 給了 還沒收租就花一筆錢(買二手家俱 可能也不好租唷)等房客不住了 東西又舊了 自用不需要 賣掉又不值錢3.小弟看屋 不喜歡有住過人的房子 如果曾住過 出價就會往下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