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居家附件看到一件已經隔成套房的房子要賣,感覺還不錯,問了仲介一些問
題但對於收到的訊息都還是不太放心,想請路過且看到的大大協助釋疑 ?
房子條件說明如下 :
1.房子在新北市
2.建物一共有4樓,要賣的那戶是2樓(確定不是頂樓加蓋,陽台也沒外推)
3.二樓共隔成3間套房(每間都有廁所,隔間都是砌磚隔的,汙水管是採墊高地板處理的)
4.目前要賣的房東好像也是3~4年前接二手的(目前要買的算三手),好像第一任就是把
它弄成套房在租人了,但這些套房的隔間弄好多久了?沒人知道?
5.確定不是兇宅(有調查過)
6.房子大約35~40年了
問題如下 :
問題1.這個2樓套房有沒有被檢舉違建的問題?(先假設鄰居都是兇神惡煞,也不考慮墩親睦鄰)
問題2.若不幸被檢舉的話?這個要怎麼補救?要補甚麼申請嗎?罰則是甚?
問題3.若我想買且想先打預防針讓它合法的話?請問要作甚申請?會很難嗎?
awang2009 wrote:
近期在居家附件看到一件已經隔成套房的房子要賣,感覺還不錯,問了仲介一些問
題但對於收到的訊息都還是不太放心,想請路過且看到的大大協助釋疑 ?
問題如下 :
問題1.這個2樓套房有沒有被檢舉違建的問題?(先假設鄰居都是兇神惡煞,也不考慮墩親睦鄰)
問題2.若不幸被檢舉的話?這個要怎麼補救?要補甚麼申請嗎?罰則是甚?
問題3.若我想買且想先打預防針讓它合法的話?請問要作甚申請?會很難嗎?
首先
合不合法 判定單位不是仲介 而是建管處
若是仲介敢這樣說 那就問他敢不敢簽履約保證
若有上訴情形發生 除了原價買回外 還要加精神賠償
再來
列為緩拆的舊違建 只要不更動(砍掉重練) 基本上就是維持原判定
但 違建的大忌 只有一個 [出租] (只要有承租關係 就會從緩拆轉成立即拆除)
您有沒有犯 只有您自己比較清楚 (目前看不出來是否為違建)
最後
一般物件 主動去申請 [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
違建物件 主動去 建管處建檔
都是所謂的預防針
但 能不能過 是另一回事
awang2009 wrote:
補充一下,我有問過仲介,他是回應沒問題的,只要我不改建(事實屋況真的不錯,是真的不需改建),且要
賣的那一間在2樓,然後 :
1樓的屋主有把房子外推蓋到馬路的用地(當客廳),且把建物周邊屬於這個地號的地當初建房子沒蓋的地都
蓋滿弄成停車庫
4樓的在頂樓加蓋一層
3樓的最守法都沒加蓋
所以仲介說我要處理的只有3樓那兩戶??只要作好墩親睦鄰它們不檢舉就沒事?其它樓層真的有事就大家來
互咬??他們不敢啦?
互咬沒意義
因為對方的違建 有可能是老違建 (已被列為最緩拆)
若是緩拆 就算你去檢舉 建管處的來了 幾乎會依舊判定為 [緩拆]
有來跟沒來一樣 他們不痛不癢
反而是您的物件 牽涉到承租關係
所以您的物件 問題比較大條
awang2009 wrote:
首先感謝ZAX903...(恕刪)
蝦米96年?

您說的那條 是在講許可證.
一般物件的規章來說
之所以要去申請 [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 主要是因為
申請的過程中 就要附上 建物結構改變安全無虞 的 [建築師認證] (買牌的意思)
而您說的那條 就是為了防堵裝修時 任意改變結構 而造成建物安全堪慮 才設立的
而若您 堅持以違建的角度來看
則是以 [該違建已列為緩拆名單+非出租營利] 來當作免死金牌
但重點來了
一般物件 的內部 以老違建方式 改成三套房 出租營利
只要是 [套房出租+不符合消防法規]
哪怕是日據時代前就完工的老違建
還是一樣犯大忌
回正題
您的物件 到底是要用 一般物件 還是違建 來處理
不是您 我 仲介 說了算
而是建管處
當初看著隔壁從住了20年的鄰居,變成了一堆套房,還轉了兩手
看過這些經過,我個人就絕對不會考慮這種房子
第一:買一間公寓隔3間套房實在不太何經濟效益
隔壁一間普通大小公寓就隔了五間出來,就算房客有問題
每天要打掃整理,五間也比三間來的有經濟效益的多
第二:通常這種房子大概都是打著滿租的口號,房價大概都往上衝個當初的買價一倍在賣
況且投資客的裝潢通常品質堪慮,老家隔壁換了兩手,每個禮拜就看工人修個不停
真要做這樣的投資,小弟寧願買一間空空的公寓,自己來改套房
該怎樣就怎樣,該申請就申請
反正房客大家都沒忠誠度,住了一兩年膩了,看到有更新的套房就搬
全新的套房怎麼樣都比3~4年的套房好租
平平你花錢幫投資客的裝潢費解套,為何不拿一樣的錢買個自己喜歡可以掌握而且全新的東西
怎樣我都不選擇去抽別人的鬼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