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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之前在淡水看房,下了10萬斡旋金,但最近詢問銀行有關貸款一事,貸款貸不下來,硬要貸會有部份金額是信貸,當初簽斡旋單時只有口頭詢問貸不下來怎辦,仲介說不會有這問題,但並未寫但書,現在有什麼方法能讓我們和平解決並把斡旋金拿回呢?或是有啥辦法能解套?
我是很急的想請求幫忙,麻煩大家了。
zzzz1328 wrote:
如果還沒有簽約的話 應該還是可以退斡旋的 好好的跟仲介說說看
奉勸各位買房大大 一定要下旦書 如果貸不了xxx萬的話 無條件退還訂金or斡旋金←寫在契約裡面
這點尤其重要 一定還要附加 如果要貸青年首購或是政府優惠貸款 也都要一並寫在但書裡面
不,如果斡旋後屋主待答應要賣,仲介已經完成"斡旋"這階段的工作,
仲介不太可能退你斡旋金,
而且斡旋成功,斡旋金就變成了訂金,
訂金是屬於屋主的(只是一般斡旋金都會先放仲介那邊),
就算仲介人很好肯退你斡旋,屋主也有權利要仲介吐斡旋金出來。
不過.........我停止當仲介也快2年了,聽說斡旋要約有點不一樣,
以前是屋主確認要賣,屋主簽完名後就算斡旋完成,
現在好像屋主簽完名後,還要再讓買方簽一次名才算完成(不確定),
看一下你斡旋單上最後有沒一格是要讓買方簽名的欄位?
如果有,那或許還有退的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