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行情賺價差 房仲涉詐欺判刑" 請問有大大知道這份判決要去哪找嗎??

最近網路上有看到下面這則新聞
雖然是99年的新聞
但是最近很想了解裡面寫的內容
有大大可以告知如何找到這份判決嗎
先感謝了


虛報行情賺價差 房仲涉詐欺判刑
中信房屋板橋南雅店店長與仲介員被控虛報售屋行情,先以低價向賣方購屋再高價轉手賣出。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以詐欺等罪分別判刑店長與仲介員3月及2月,可易科罰金定讞。

 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男子游家閎、司維平與吳俊泓利用94年4月間於中信房屋南雅店任職時,為賺取售屋差價,明知陳姓女子願開價新台幣400萬元以上,購買板橋稚暉街一戶房屋,卻向賣方王姓男子誆稱該屋僅能售得375萬元,使賣方信以為真,同意以375萬元的價格將房屋售出。

 判決指出,游家閎隱匿店長身分,先以自己名義買下該屋,賺取11萬餘元的仲介費後,在房屋尚未移轉登記所有權之前,再將房屋以410萬元的價格賣給陳姓女子,並為掩飾房屋所有權移轉,偽造契約書上的日期,3人因而賺得35萬元的價差。

 王姓男子後來因至中信房屋上班,發現當初買賣經過,驚覺受騙而提起告訴,游家閎等3人遭檢方起訴。

 一審時,法院以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判游家閎3個月、司維平及吳俊泓2月,可易科罰金。被告不服,提出上訴。

 高院審理認為,被告3人身為房屋仲介公司的店長及營業員,應本諸誠信,為客戶最大利益而努力,竟因貪取差價及仲介費用,對賣家施以詐術,視誠信如無物,造成賣家財產的損失,妨害交易安全。合議庭並認為,原審量刑並無違誤,將上訴駁回,維持原審對被告判處刑度,全案定讞。990225
關鍵字..南雅店

【裁判字號】 98,上易,2983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詐欺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7年度訴
字第3930號,中華民國98年9 月30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
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偵續字第166 號),提起上訴,本
院判決如下:

還能再去找一審..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3930號
好的
謝謝大大
最近有親戚賣了房子之後被房仲告
很無言
要幫他看一下有沒有對付房仲的方式

龍怨‧泣羽 wrote:
好的
謝謝大大
最近有親戚賣了房子之後被房仲告
很無言
要幫他看一下有沒有對付房仲的方式


為什麼被告??可以說明一下嗎??
不知道狀況就沒辦法出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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