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農地被里長用新鋪農路侵占了(10/11更新)

家裡鄉下有一塊農地,
長久以來借大伯耕種,
以前父執輩基於睦鄰,
將農地邊緣讓出約兩米寬做為其他人通行的農用道路,
約兩年多前里長拿同意書到家裡來找母親,
說是大雨常導致農路崩坍,
因此想沿路構築擋土牆,
但需要農地所有人簽名蓋章同意才可向公所申請預算動工,

父親離開後土地就是掛我與弟弟的名字,
母親基於助人的心理,
加上我與弟弟都在外地工作,
在我倆都不知情的情況下,
代替我與弟弟簽名蓋章同意,
並在同意書上加註擋土牆僅可延原有農路構築,
不可再往內佔用我家土地.....

剛動工的時候母親有去現場看,
確認工事僅延原有農路進行後就放心了,

但上星期母親有事回鄉下,
才發現里長竟擅自將農路拓寬至四米並加蓋擋土牆,
母親至里長家中理論,
竟得到"蓋都蓋了,你們就當做善事吧!不然要怎樣隨便你"的回答,

之後母親至公所欲確認當初簽的同意書內容,
發現同意書並非當初母親簽署的那張,
而是兩張各自有我與弟弟簽名蓋章的同意書,
但卻不是我母親的筆跡,
很明顯當初里長偽造了第二份同意書,
向公所要了拓寬工程的預算,
我不知道里長是為了選票還是其他目的而這樣做....

目前我先申請鑑界,
鑑界出來後的下一步想請教各位前輩,
我要怎樣走比較好?
是直接上法院嗎?
還是有其他申訴管道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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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的說明,
等土地鑑定完成,
確認侵佔的面積後,
會參考大家的建議;

如果溝通仍然無效,
第一步先寄存證信函,
請里長將拓建的地上物拆除,
或按照公告地價加四成的徵收價格賠償我方損失;

若對方不與理會,
那下一步只好訴諸訴訟程序,
且一並控告里長偽造文書,
接下來就是長期抗戰了吧!

在寄存證信函那一步,
若有需要也考慮找媒體,
也許可以給對方及公所施加壓力。

我也想過calenchil 大所提的問題,
當初母親在我兄弟倆不知情的情況下簽了同意書,
一位家庭主婦只是基於助人的善心、且不諳法律規定,
完全是在里長的遊說及誤導下簽了那份已經不知去向的同意書,
即使有法律責任,應該不至於太重才是!


㊣豬的頭 大大所示:

"不管是新建.修繕,擴建..都是要土地所有權人向農地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的農業單位申請後..會勘核准才能動工...

如果沒有以上流程...應該就有公務人員涉及圖利他人跟瀆職之嫌..."

我會好好向公所承辦人了解一下當初核准施工的流程為何如此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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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六返鄉勘查現場,
發現拓寬寬度約2~3公尺,
長度約32公尺,
粗估約80平方公尺,
粗估徵收價已公告地價加四成計算約20多萬,
且拓寬路段僅自馬路到貨運行門口止,
貨運行之後的路段完全沒拓寬,
也就是完全是為了緊臨我家土地後方的貨運行而開,
拍照存證後前往大伯家裡,並約來里長協調

閒話不提,
里長從頭到尾不停跳針兼東拉西扯,
一直要求我們做公益,不要那麼計較等等,
當我提到他可能觸犯的法律,他卻說他甚麼都不知道,
我提出我的訴求:
1.拆路還地
2.請公所徵收
里長回答,會請有走那條路的里民或是貨運行一起出錢補償我們,
但進一步詢問金額與時間,
卻說無法給我們答案,
說沒幾句後里長翻臉走人,
只留下一句:我才不管你們,要怎樣隨便你...

事後將所有物證拿去詢問律師,
律師表示里長與公所明顯侵佔個人土地,甚至涉嫌貪汙,
建議我們提出告訴,
原本第一時間就要去警局報案,
但認識的長輩建議先找區長陳情,
畢竟要是提出告訴,公所若有明顯疏失,
區長可能也難逃關係。

向區長陳情後,區長答應先了解情形後再與我方聯絡,
昨日接到區長電話,表示已了解情況,
談話內容簡而言之:

區長表明:公所不做徵收、僅做建設之事,
我明確告知:未做徵收而在私人土地擅自進行建設即為侵佔,
區長竟回答:我不知道這樣是侵佔,既然是侵佔,那我會要求里長想辦法向你們租地。
我答:我不接受租賃,既然建設經費由公所撥出,拓寬的建設即屬公所財產,請公所徵收或拆路還地。
此時區長又爆:錢不是公所撥的,是某某議員給的錢,公所只是承辦做建設(越說越扯)
我問:哪位議員?
區長:我不知道是哪位議員給的錢,拓寬的路也不是公所財產,蓋在你們的地上就是你們的財產。
我再問:所以這條路我要圍要拆都可以了?
區長:沒錯,不過如果你要拆,公所可以幫你們拆沒關係....
(很明顯區長想撇清責任,欲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可惜談到一半才想到要錄音,
議員云云言論沒錄到,只錄到拓寬的路非公所財產之後的談話,
目前約定本周六待我再次返鄉進行協調,
若協調結果符合公平正義,我也不想咄咄逼人非得走司法不可,
如果週六協調仍是那副嘴臉,
走司法、告法院、投政風、找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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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更新
9/18與區長協調後,
區長允諾會在兩月內將拓寬部分拆除並歸還土地,
也就是10/18前完成,
兩日前追蹤目前進度,
才知道目前只進行了劃線作業,
但仍然未將全部侵占的土地劃入拆除範圍,
公所只打算拆除小部分工事,
打電話詢問建設課,
建設課長表示:
1.可以等我們有預算了再動工嗎?(我當然說不行,要拖到甚麼時候?)
2.如果拆了全部違建旁邊鄰居要告公所浪費公帑,所以可以只拆一小部分嗎?(我當然說不行)
3.拆了會被鄰居告,不拆會被我們告,那我們就等看看誰先告好了(我:所以你們不打算拆?)
4.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先請示上級再給您回覆。

接著我打給他的上級:區長
區長表示:
1.課長說要拆到公所劃的線,你們說要拆到原來的界限,有爭議(土地該到哪就到哪?哪有爭議?)
2.拆了就沒辦法走人了(還沒拓建以前就再走了,再說那也不關我的事,不符合行政程序就是不對)
3.好啦好啦!我們討論完再說(我.....)
我還沒說完就趕著掛我電話,態度也極度差勁!

真是氣死人了,這些公務人員態度實在有夠糟糕,
我第一時間差點沉不住氣想直接去電市政府政風處投訴,
但還是想辦法先冷靜下來,
看他們今天如何答覆我,
如果答案仍不合理!!!!!!!!!!

中天那位記者先生,我會與您連絡,
接著先向政風處投訴,
再找律師進行提告..
1.侵占私人土地
2.未依行政程序進行公共建設
3.涉嫌圖利特定廠商
里長、建設課長、區長一併提告..

個人感想:
這些公務人員腦袋都進水嗎?
怎麼以為做了這些事還可以用拖字訣漫混過關???
真是搞不懂!
這算偽造公文書了吧?
里長也真敢...
crazymimi wrote:
家裡鄉下有一塊農地,...(恕刪)

crazymimi wrote:
家裡鄉下有一塊農地,...(恕刪)


google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30503837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091306788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0101501700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21316499


1.你先向地政申請土地鑑定,在土地上訂上界址!
2.如果確定土地被占用,請對方拆屋還地!
3.給對方不拆,則寄存證信函給對方,走法律訴訟(通常要花半年到1年的時間,鄉市公所有免費的法律咨詢服務 )
4.對方可能會要求地上物賠償的問題,就看你時間上有沒有趕了!如果趕著要用土地,就談賠償的問題!如沒趕著要用,就用時間來耗!

於道聽途說什麼「農地被侵占15年後,這中間地主如果都沒異議,土地會被歸為侵占者所有」云云,那是上百年前蠻荒時代的制度,現在文明社會早不適用了。
如果還不放心,就找個時間效法松下問童子的精神,向鄰地打聽或留個紙條表明願意無償出借,但請農作人與你聯絡約定時間訂立借用證,就可以囉!

2011-09-13 22:40:45 補充

據我所知農地荒廢不用的結果,通常被倒廢棄物污染物,或被盜採砂石挖成窟窿,遇有檢舉是會被罰錢的呦!


農路是屬於農業設施的一種,農路是指在個人的農地開闢一條私人道路供農業使用。所以土地重測的不是農路,而是一般預留的道路。

一般公家作路有兩種作法,一種就是花錢徵收土地後再進行鋪路,另一種就是要地主同意打同意書後,由村長申請作路。

很明顯的第二種方法是比較簡單而且發費不高,所以當然公所要地主打同意書,地主如果不同意也只能柔性勸和,畢竟很多人對自己的土地也是很寶貝的

,寸土寸金,除非政府強制徵收,否則一定要地主打同意書的。

=> 如果有
"之後母親至公所欲確認當初簽的同意書內容,
發現同意書並非當初母親簽署的那張,
而是兩張各自有我與弟弟簽名蓋章的同意書,
但卻不是我母親的筆跡,
很明顯當初里長偽造了第二份同意書,
向公所要了拓寬工程的預算,
我不知道里長是為了選票還是其他目的而這樣做...."

那明顯有偽造文書..


=> 找記者吧
會農路加寬應該後面有其他原因//
找記著吧~~碰到這種事!!上新聞最有效
crazymimi wrote:
家裡鄉下有一塊農地,...(恕刪)
就是承如andy大說的做法去進行吧...

小弟以前在中部的老家土地..被水利會的灌溉水路(有地號)佔用

也就是說..水利會蓋灌溉水路時..沒按他的地號下去蓋...在我家土地上切西瓜

後來也是經過訴訟程序才返還(不過也打了2,3年的官司)




至於農路問題..不管是新建.修繕,擴建..都是要土地所有權人向農地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的農業單位申請後..會勘核准才能動工...

如果沒有以上流程...應該就有公務人員涉及圖利他人跟瀆職之嫌...(這個可以好好利用)

記住..不要被什麼既成道路給唬了(如有新舊照片可比對更佳)

祝樓主順利拿回屬於你們家的土地所有權
趁這件事情也趕快收回其他道路用地吧!
一般為了政績都會這樣弄,因為快又省錢,建議加上附款,例如使用到幾年、超過如何等等,保障自己權益

久不處理恐變成既成道路

字跡不一樣 就提告了阿
只要能證明不是本人所簽
勝算就拿一半了吧 = =~
那 問個問題

原本你母親在你跟弟弟不知情的情況 幫你們簽名蓋章 不會有其他問題嗎???
如果道路拓寬可以增加農地的價值...
您可以計算一下您損失的農地有沒有帶來正面的效益..
不過不知道有沒有建築水溝可以排水...
將來如果想要回鄉下蓋豪華農舍那還可以省下不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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