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啊,很多屋主都是委託的時候很乾脆,真的要成交了就開始計較,錢快跑出來的那個關鍵點性格就變了。有些屋主價格喊一喊、降一降,最後房仲辛苦的跟買方談到一定程度了,屋主回頭想到扣掉還要給房仲的幾十萬,就乾脆不爽賣了(或私下成交),房仲都白做。所以房仲乾脆一開始直接問屋主你要實拿多少(才爽賣),省得大家在那邊捉迷藏,房仲其實也不會把自己的仲介費亂疊亂加,講出去的價格都只是開價,屋主想實拿的價格到開價價格,就是他的操作空間,但賣得高也不會多拿,反正就是按規定幾%那樣,頂多屋主多拿很爽再包個紅包給房仲,房仲不能說多賣都是他的...反之,若最後成交價不好,房仲也會有犧牲一點仲介費的心理準備(因為已經承諾讓屋主實拿多少多少),仲介費少拿一點總比沒成交好! 只不過想先摸清屋主最後想拿多少,大家才不會白忙。你講的是公訂規則,但房仲是變通說法,反正就是數字挪來挪去,算法不同意思一樣,最後就是要達到屋主、房仲、買方都得到自己想要的價格,就成了。
sky2031 wrote:這樣的作法是合理或常見的嗎?有沒有什麼優缺點? 很常見!好處是你不用花時間跟仲介殺仲介費,功力夠的自己去凹買方凹到滿趴。不過最常見到的是回頭要你降價的,通常出價也都有到你要的實拿,但是他的仲介費可能只有2萬,這時候很常見的作狀況就是回頭砍你價,而且不會跟你告知買方已經出到你要的實拿價位了。
謝謝大家,我了解了..................謝謝大家,我了解了..................謝謝大家,我了解了..................謝謝大家,我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