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23開始裝潢新買的房子,裝潢前就按照規定請設計師寫了申請單,我們屋主也親自去繳交了五萬元的保證金,並且跟總幹事打了招呼。
6月份在處理室外機的懸掛及窗戶問題,當時總幹事就有上來關心工程進度以及安裝位置。
因為早上要上班,所以都是請總幹事與設計師做溝通,
到了7月初,加裝的雙層窗戶及遮蔽室外機的鐵柵欄都安裝完成,
7月室內部份的裝潢開始,一直到8月初我們正式搬了進去。
趕工裝潢期間,因為在外租屋問題,家具沒有地方放,所以請總幹事借我們地下室擺放家具兩個星期,因此在假日需要加班趕工(油漆部份完全無聲)時,總幹事說不行,我們就只好摸摸鼻子請師傅回去,好不容易到了8月初第一個週末,終於裝潢好搬進去了。
隔天,星期一上班我先生就接到總幹事的電話
"你們家裝的窗戶位置不行,要拆掉!"
我先生當時馬上回問不是當初都跟設計師溝通過了嗎?
總幹事說"不行,你們跟別家都不一樣,要拆掉!"
當天晚上下班我去櫃檯想要拿回裝潢保證金
總幹事非常不客氣:"你們那個窗戶不可能過的!一定要拆掉!不然就內移裝到你們室內去"
我說:"七月就裝好的窗戶,過了一個月你才講,裡面都裝潢好了,現在要怎麼改?當初設計師也都跟你溝通過了啊!"
總幹事:"我不知道,反正現在這個窗戶就是不行,不改好保證金不可能退!"
我說:"好,我再跟設計師溝通看看"
後來我們還是請設計師更改窗戶位置,但無法移到室內,因為市內已經鋪了木頭地板不可能再加裝水泥,只好將窗戶內移跟原先的窗戶兩個疊在一起,從外面看起來與別戶完全一致,不影響大樓外觀。
10月份鋁窗師傅來,當時我跟先生都在上班,家裡只有保姆跟小孩,
總幹事上來就直接跟師父說"這個窗戶全部拆掉不能裝!"
鋁窗師傅覺得奇怪,馬上跟設計師說,設計師打給我先生,他馬上從公司趕回家
當場,總幹事對我先生大小聲,說這個窗戶不合規定一定要拆掉
不然就是裝在自己家裡面,因為消防法規的關係,外面不能再加裝窗戶,要裝只能裝在自己家裡
這剛當初設計師溝通的完全不一樣!
我先生說,如果不是當初溝通可以,我們怎麼可能會去花萬把塊加裝第二層窗戶,而且七月就裝好你也不先講,等到都搬進去了才叫我們拆掉!
後來吵的不可開銷...雙方口氣都很不好
後來請主委上來,她才說折衷,將兩個窗戶疊在一起,她也有跟總幹事說我們是住戶口氣不要這麼差
當場總幹事就丟下一句"你們管委會說好就好,我沒意見!"甩頭就走了
之後,公文跑了一個星期,保證金也拿回來了。
只是,每次回家經過一樓,總幹事都不會給我們好臉色看,
尤其頭幾天我先生回來時他還會跟別的保全指指點點
讓人覺得非常不舒服.....
很想把他換掉!
剛新買的房子,高高興興的裝潢,後來居然發生這樣的事,真讓人掃興。
尤其總幹事,跟住戶關係不佳...真的別混了
不過如果受到壓力要當黑臉,則另當別論...
其實你們社區管委會也大有問題
外觀一致本身就是會增加建物的美觀度,多少也提升了價值感
而且消防法規的確也是明文規定,這會妨礙救災
現在兩方吵起來,管委會出來想當白臉息事寧人
這擺明就是在搞人治
如果社區都這樣做,大家都用吵的...嘖嘖...
人說千金買屋萬金買鄰阿!
社區規範消防法規,這些都是明文規定
現在管委會只是開惡習,之後社區問題就雨後春筍了!
每個人都說他可以,為什麼我不行
人不能依靠,唯有法紀才能依靠
事情可以商量,但是這種早已天下公共也之事,還要打折扣...
要怪,怪那個設計師吧!
你花錢請他搞了個小違建
我是你就告他業務疏失且附民求償
你就是不專業才請他
他還這樣搞,太瞎了...
至於總幹事,若是主委要他幹黑臉,他也只能做了
敢跟住戶衝著幹,其實某部分也算是盡職!
christinetw0402 wrote:
6月份在處理室外機的懸掛及窗戶問題,當時總幹事就有上來關心工程進度以及安裝位置。
因為早上要上班,所以都是請總幹事與設計師做溝通,
到了7月初,加裝的雙層窗戶及遮蔽室外機的鐵柵欄都安裝完成,
7月室內部份的裝潢開始,一直到8月初我們正式搬了進去。
會不會跟你的設計師說不行還是做了?
還是你們施作前沒跟總幹事說,過了一個月總幹事才發現或是住戶才反應?
一般新社區根本是不允許更改外觀的,你查查社區規約是否有開放更改外觀,如果沒有,被其他住戶抗議,被拆的機率很高。
christinetw0402 wrote:
後來我們還是請設計師更改窗戶位置,但無法移到室內,因為市內已經鋪了木頭地板不可能再加裝水泥,只好將窗戶內移跟原先的窗戶兩個疊在一起,從外面看起來與別戶完全一致,不影響大樓外觀。
窗戶內移跟原先的窗戶兩個疊在一起,如果是疊在外面這一側,窗戶有厚度,從外面看起來一定不一樣,而且市內已經鋪了木頭地板還是可以拆掉從鋪的。
你們總幹事說可以做在內側,那消防法規應該只是他的藉口,主要還是影響外觀,畢竟外觀是社區的公共財,總幹事也是做好他的工作而已。
christinetw0402 wrote:
剛新買的房子,高高興興的裝潢,後來居然發生這樣的事,真讓人掃興。
其他的住戶說不定也這樣覺得,剛新買的房子,外觀就被改了,叫總幹事去處理,主委卻姑息,真讓人掃興。
先詢問過總幹事,確定可以作,我才動工
而且社區已經有好幾戶有做跟我一樣的
結果完工後,管委會說不可以,
所以保證金不退,還要強制我拆除
最後總幹事說保證金他自己私人願意賠給我
總幹事當時也向管委會說明了,是他的疏失,才會跟我說可以做
但管委會的意思是,那是總幹事說的,管委會不承認
(社區的公告都是總幹事簽名的,所以這些公告都不算?)
管委會不但行文給我要我拆除
還要總幹事賠錢給管委會
所以管委會不但不還我錢,還要我拆(其他戶沒拆他不管),還要另外向總幹事索賠
總幹事其實也是領薪水,沒實權的人
沒出事時就蓋章,出事時他也不能決定任何事
所以有任何事最好還是直接問管委會
樓主的案例,應該就是總幹事說可以,
但是後來管委會施壓,要總幹事來叫你們拆
總幹事不會沒事要你們拆的,他也不住這,社區好壞跟她沒關係
所以應該是管委會,或者其他住戶投訴
等總幹事來跟你們講了以後,管委會又要當好人說沒關係
所以總幹事才不高興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