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房屋還有一個「防串條款」,有些買賣雙方經仲介見面後,原本有意成交,但是不想支付房仲業者服務費,私下同意等到委託期間後,再交易,但法規規定,委託期間過後二或三個月時間內成交,若有此情況發生,雙方還是需要支付仲介費。

想詢問如果不是經仲介見面……而是私底下自己約?這樣符合防串?
那如果賣方和房仲直接解約賠2%後,就可以自己成交了嗎?
一般約的話, 沒透過仲介, 幹嘛還給佣金?

a999887 wrote:
仲介房屋還有一個「防...(恕刪)
忍忍忍
未經仲介而於合約後成交,當然不用付費
然買主經仲介而得知,且刻意規避仲介帶看
如此要特別當心對方.
屋主委託期間遇人自行上門,最好方法就是請那人去找仲介...
而不願付費買主理應耐心等仲介售屋期過在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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