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三十年前的老七層電梯公寓,權狀上是否列入公設坪數?
因無意中翻到當年老人家購屋資料,包括公設在內的總坪數比印象中房屋權狀上的面積多出好幾坪
由於權狀不在手邊,無法馬上查知狀上是否列入公設,特此請教
a. 主建物30坪
b. 附屬建物5坪(例如,陽台)
總共35坪
而這主建物30坪內,
除了我們說的室內的部分外,
通常都是包含了公設(小公部分,就是樓梯間、電梯間和走道)。
這是大多數一般人都不知道的地方,
以為老公寓權狀35坪,就使用35坪,
實際上這35坪大多包含樓梯間、電梯間和走道,這些我們俗稱小公的公設部分。
想要知道權狀上面積怎麼寫,
只要是台北市(其他地區我不知道),
帶著身分證和地址,去地政事務所,
說要調謄本(任何人都可以調),
就可以看到資料了,
(謄本比權狀還準,權狀掉了要補發,
政府機關如何知道補發的權狀坪數是多少?所有人是誰? 就是看謄本。)
如果想知道你的主建物包不包含公設,那就連"建物測量成果圖"一起調,
如果看不懂,等你調了,我再教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