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這兩天很冷,我晚上下課後在超商遇到一個學生,學生因夫母雙亡,剛入學時帶班老師就曾輔導過。(故事太長,以上省略)
現在學生要畢業了,晚上拿著存證信函在超商發呆,大概內容是其它弟弟寄發存證信函要賣共同持分的遺產土地,並用土地法34之一要他優先在10天內買下,他因籌不出頭款又是父母留下的唯一一塊土地在超商發愣。
我告訴他出了社會存證信函是會常常收到,我公司一年收的比我寫給老闆的的報告還多。我是建議他要是沒辦法抵擋就賣了吧!錢可以循環利用,至少可以存下來面對未來的變化。
簡單說,他是希望拖一下時間讓他想辦法籌錢,籌不錢的話盡力阻止這項交易,至少心理會好過一些。
我是問過學土開的學長,他是建議學生去設定抵押權等方法,公司的法顧是說在法院提存後去做法律行動。
我都不是當事人,現在想請大家協助分享(不方便的話寫秘訊),或請推薦有經驗的土地方面的律師,小錢
我可以幫忙沒關係,至少不要讓該學生還沒社會就要面對一連串無奈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