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弟在看預售屋 也有意下訂
但是看到合約範本其中一項為

"買方並得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但本件經買賣雙方特別磋商交屋保留款訂為新台幣 X 萬元整"。

如果總價650萬,X=2的情況.... 會不會對驗屋後有影響?
我可用什麼方式來爭取更多保留款呢?
如果因此而取消購買,可否退回全數訂金?

qazxsw99 wrote:
近日小弟在看預售屋 ...(恕刪)

至少留個10~20萬吧(2萬他直接不理你都有可能)
一句話提供你參考:買房前你是大爺,買後他才是大爺!!
補上一句版友提供的名言:「買房子,千萬不要急,否則不是買到太貴的,就是買到不喜歡的‧‧‧」
如果因為很喜歡直接簽了,那就心理準備好嚕!!
誠心希望樓主買到好房~~恭喜恭喜!!
交屋保留款是買賣雙方萬一發生爭議時,對購屋者最直接而實質的保障。交屋驗收時如果發現瑕疵,雙方亦可協議直接從交屋保留款中扣款後,由買方收回自行處理。這對後續還要進行裝潢的人而言,不失為一個爭取權益的好方法。
那麼交屋保留款該訂多少好呢?在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的參考值為5%,但這應該視為最低標準,若能爭取到更高當然更好,一般建商可能就以此為標準,若有機會提高交屋保留款比例,務必在簽訂合約前提出。
有時候建商為了儘快完成交屋,如公設尚未全部完成的狀況下,買方是可以拒絕交屋的。但若買方認為不影響自己遷入,或怕耽誤裝潢時間,則亦可保留部份交屋保留款,等到管委會公設點交完成後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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