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書內容
甲方:別人
乙方:自己
雙方協議由甲方出資新台幣三千萬元整,清償以方積欠富邦資產之債物.併塗銷查封登記,乙方同意重新設定六千萬抵押權給甲方,並同意甲方另覓買主,將本不動產標的物另售予第三人,售價由甲方自由決定,雙方並同意將出售價金分配乙方八百三十一萬元整,其於價金全歸甲方所有,
三個月內如未售出,乙方應將標的物所有權過戶予甲方,甲方並給付八百三十一萬元整予乙方
(乙方同意重新設定六千萬抵押權給甲方)
這部分是指甲方還可以去銀行借六千萬出來,但是自己欠六千萬嗎?
抵押權是什麼意思??
如果是自己不就背六千萬的債物
爸媽看不懂協議,現在還在用,東西都是阿伯處理,很怕家人被騙
謝謝
(就是甲方幫你們還清欠富邦的3千萬)
乙方同意重新設定六千萬抵押權給甲方,並同意甲方另覓買主,將本不動產標的物另售予第三人,售價由甲方自由決定,
(然後你家人很願意將不動產設定欠甲方6千萬,並同意讓甲方找人來買你家房子,價格甲方決定)
雙方並同意將出售價金分配乙方八百三十一萬元整,其於價金全歸甲方所有,
(你家長輩同意不動產被賣出後,甲方要給你家831萬,剩下的都是甲方的,也就是說如果賣8千萬,你家只能拿831萬啦~剩下的7169萬都是甲方的)
三個月內如未售出,乙方應將標的物所有權過戶予甲方,甲方並給付八百三十一萬元整予乙方
(如果三個月以內沒有賣掉,房子直接過戶給甲方,然後甲方再給你家831萬)
簡單來說就是你家那房子賣3831萬元!!懂了嘛!!
別人會花這錢來買,表是你家的不動產肯定超過著個數字

重點來了,他設定你家要欠甲方6千萬,可是你才跟他借3千萬唷!!是為了避免他借你三千萬
你家拿去賣5千萬再來還他三千萬~~所以如果貝設定六千萬,你家至少要賣到7千萬,才能賺一千萬
簡單來說,你們不如自己快點拿去賣,說不定賣比3831萬元高!!!快去請銀行還有仲介來估價吧
我是仲介 wrote:
簡單來說,你們不如自己快點拿去賣,說不定賣比3831萬元高!!!快去請銀行還有仲介來估價吧
嗯…被查封的房子 想自己賣出,有一定難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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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欠富邦三千萬。
富邦查封不動產,
乙不想被拍賣,
找到甲[仲介? 金主?] 願出3831萬來買,
說好給甲三個月賣,
賣不出就過戶給甲,
不管賣多少,
乙都只拿3831萬[其中三千萬還銀行],
高額設定 只是甲怕乙反悔,跑去自己賣,
乙如要自賣,需超過六千萬 才會有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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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請問:
1.[查封]強制執行程序,現在進行到那階段?[查封、測量、鑑價、詢價、定拍、已拍??]
2.法院案號[看封條],是「執」字,還是「執全」字號? [如是執全字,則還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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