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賣了一間房子,是找仲介公司的賣的,賣的時候是配合他們公司的代書辦理過戶,在最近已經到最後階段要交屋時,代書才發現他當初只過到房子的部份,沒有過到車位,會不會太離譜了呀!!然後仲介打跟我說當初是忘了跟什麼什麼的,我回他一句我不是把房子跟車位的權狀當初都給你們了嗎?他就沒話說了,只承認是他們的疏忽,想問說,代書現在又去辦車位的過戶會不會造成二次過戶的費用,還有就是剩幾天就是合約到時間了,如果真的來不及我可以造合約上寫的罰代書嗎?(因為合約上只寫罰買方)因為我覺的會發生這種事太誇張了~~謝謝
過戶的"政府規費"沒多少錢,而且是按件(權狀張數)算的,貴是貴在代書的服務費各人造業各人擔,誰出包當然是誰負責善後既然是代書出包,代書要補辦手續,補辦過戶這段的代書費肯定是免談該付給政府的過戶規費,當初沒辦到就是沒算到,現在要你補差額還算合理,代書願意賠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