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板上各位先進

有一間法拍屋要拍賣

現況屋主是有車位的

但是法院公告裡面

並未備註車位

也沒有備註投標人自行查詢

那這間法拍屋的車位歸誰呢

公設比3X%

請大家幫我解答

我遇到的情況,不知是否正確,參考看看

之前我公司台中東興路與中港路交叉口附近,待公司二年多後,同棟一個鄰居屋主來告知,我們暫用它兩個車位(我們有五個停車位)。


屋主就是法拍得標(剛)搬來了(建設公司倒閉),公司表示是建設公司轉讓使用,擁有使用權,結果就上法院,公司敗訴,忽然間就少了兩個車位,公司是三戶建案,買預售屋改成兩戶辦公室與宿舍。
我自己的房子

屋子是一張權狀
車位又是另一張權狀

一般的房子+車位的權狀應該也是各自分開的吧

也許屋主被法拍
光是屋子就夠賠了
不用再把車位也拉進去賠....


以上是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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