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購入房屋後發現公設違法的問題

兩個月前購入了一間屋齡約四年的中古屋
前天交屋了
之前因為屋主還在的關係,加上大樓有門禁,所以簽約後也沒有機會到新家觀察

交屋後開始密集到新家處理裝潢與家具的事
就在電梯的公告欄上看到地下一樓的公設是違法的
因為執照的關係,原本是停車場,但建商挪為公設(游泳池、健身房)使用
因而面臨停止營運以及政府拆除的結果

然而根據公告欄的內容,發現這件事其實從今年過年前就陸續有向建商打官司求償
但包含屋主與仲介都沒有主動告知這件事
就我而言,我當初購屋時是因為這些公設的便利性
如今房子交屋了,卻面臨公設拆除的結果
我有可能向屋主或仲介提請求償嗎

p.s.是向黃色衣服的仲介買
langrisser1981 wrote:
兩個月前購入了一間屋...(恕刪)

請問在哪縣市?
這樣的問題到處都有:使用執照發照後,


建商二次施工,改變使用內容增減其中功能。

違規使用:屬於違建,很少被告被拆除。

langrisser1981 wrote:
兩個月前購入了一間屋...(恕刪)

理論上是可以, 端看樓主保全多少證據?
如何證明未告知?
證明告知與否, 如何影響到樓主購買意願以及購買價金?

叧外賣方可能會主張樓主並未有任何損失, 因為:
1. 目前該公設還存在.
2. 如將來公設移除, 樓主應可相建商提出損害賠償.
可以要求減少價金(減價)!
langrisser1981 wrote:
兩個月前購入了一間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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