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違建應查報拆除,但符合下列規定者,得免予查報或拍照列管。但免予查報或拍照列管之新違建,若經消防、交通主管機關認定有妨礙消防安全、公共通行者,查報拆除。

1.建築物外牆以非鋼筋混凝土材料搭蓋之雨遮,其淨深一樓未超過九十公分、二樓以上未超過六十公分或位於防火間隔(巷)未超過五十公分,且不超過各樓層之高度者,免予查報。

2.以竹、木或輕鋼架搭建之無壁體花架,其頂蓋透空率在三分之二以上而面積在三十平方公尺以下,且位於屋頂平台最高高度在二公尺以下、露台或法定空地高度在二、五公尺以下或低於該層樓高度,及未占用法定停車空間、避難平台、巷道或防火間隔(巷)者,免予查報。

想請問以上法規寫的 "無壁體花架" 是甚麼樣子 ??

竹架木架可以 但是上面不能有玻璃? 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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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ic19870622 wrote:
新違建應查報拆除,但...(恕刪)

不能有牆!

Elric19870622 wrote:
新違建應查報拆除,...(恕刪)


這是台北市的吧

其他地區有不一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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