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看中了一戶房子(屋主住隔壁縣市),仲介開價高到離譜也不太願意幫我們去談價錢(不太搭理我們),我們只好請住屋主附近的親友去詢問屋主的底價,屋主一口就答應賣我們實價登錄上的行情價,但是交易中所有的費用皆要我們出....我們也能接受,可是屋主說他和房仲簽的是專任約即將結束了(仲介賣了快一年都沒賣出他很不爽)他要等約滿再自己賣給我們...
可是專任約滿不是還要再等2-3個月超過才能買賣嗎?因為我們被那個不太理我們的仲介帶看過了....很怕會被告....但又怕這2個月之間屋主又變卦不賣了(上一個想買的房子就是遇到屋主臨時在簽訂買賣契約前變卦喊卡造成我們的困擾,頭期款都向親友調頭寸備齊了....代書費也付了部分....都得自己擔實在是粉氣....)
所以想請問大家有沒有甚麼辦法可以儘速解決買賣的問題....
若是改請另一家仲介處理行不行?可是之前屋主與前仲介簽訂的不是一般約而是"專任約",依法能告我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