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訂了一間預售屋(付十萬塊訂金了),

可是對裏面的樓梯設計走向不是很滿意

所以就跟建商提出了對一樓樓梯做小改的部分

可是建商說改這一部分 整個設計圖要重回建管處重審

然後要多花168,000元 如果說有五個人要改就是五個人去平分這個錢

不夠五人的話, 你也只要出一人份的錢, 其餘建商吸收

請問大家這個合理嗎?

如果不合理的話,那我可以怎麼說去反駁建商 請他們自己吸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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