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是當天結算 還是事後退還?
小弟在台中市福康路 租瞭一間公寓,從來沒有碰過這種房東。
一開始租房子就不是房東本人出面,說因為房東有隱疾無法出面,
請他弟媳出面出賃有張委託書影本,之間的聯絡都是透過他弟媳聯絡。
電梯老舊,亂停樓層 反映無效就算了!
連同室內漏水,也不處理 我也認了

到了結束租屋 結算押金,我請房東務必要出面,通常以往仲介或多數房東,
都會當場結算水電瓦斯等費用,大致上抓個比例!
合理雙方就當下簽名退還押金。
但我這房東到了結算日來沒帶錢就算了,
結算水電的方式,竟然說要等帳單出帳,或者請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等來抄表結算。
心中想
你以為這些公家人員都吃飽沒事做。那我也提出我最大的誠意,因為我電費結算日距離上次抄表日也只用瞭一個月,
我比較上個月的電費1500元的電費,
就給他2000扣抵,以及水費500元
,才用一個月的水電是能有多少給他2500元扣抵夠瞭吧!剩下的扣除當月的管理費等!還剩下5000元 請他12/2幫我匯入帳戶,那水電部分扣繳完也請他
再退給我。
結果到了昨天晚上想說打電話問一下,請問剩下的押金匯入瞭沒,他弟媳竟然跟我說
帳單還沒出來,我要如何結算給你。心想交屋當天不是都說好了先扣除這些水電
剩下的星期一務必要匯款給我。然後我就跟他說請問你是第一次租房子嗎?
他就說我這樣態度不是很好
。我就不想跟他繼續談下去就把電話掛了
我就直接打給房東本人,請問她匯款瞭嗎?
他就說她匯款了,我就說我查一下有瞭我就跟他說。
順便跟他提到那剩下的2500元扣完之後,請有多務必退還。
房東本人就說:啥 不是只要匯給你5000元而已嗎?









心中就想!原來房東可以這樣當阿!
算了!我認了~剩下的2500元 就當做花錢買教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