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西法0930 wrote:網路發達後,買賣房屋...(恕刪) 網路發達後被詐騙的案子還是很多啊,所以不用替他們擔心,像之前有一篇交了一個肥女友,後來女友變瘦,又買好幾間房的文章,不知道激勵了多少22k的青年,後來因為發文IP跟某仲介公司分店IP相同而被爆,他們現在就知道下次不能用公司的網路發詐騙文了,所以又進化了.
網路對越透明越規格化的產品越不利。房屋每一間都有差異,金額又大,基本上很少人會不看屋就買的,所以房仲還有生存空間。以前網路剛興起時,一堆人說二手車商會死,新車營業處沒事。結果這十幾年發展下來,恰恰相反,新車業務變得超難賺,二手車商活得好好的。我覺得預售新成屋的跑單人員反而比房仲,遇到的風險更大。
你們可以想一下網路這麼發達,為啥壽險業務員還是很多這都是供需關係有需求當然就會有人去做向南部房仲就沒北部多,就是因為南部需求沒北部多這種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應該問問你們自己,為啥妳們有這麼多需求明明知道台北貴,還拼命往台北濟明明知道一輩子也買不起豪宅,卻每次都要拿豪宅價格出來說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