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被新北市政府通知取消『220萬的房貸利率補貼』。從101年1月取消。
銀行要我補繳將近6萬塊。怎麼那麼多?
有那位大大知道該怎麼去算嗎?
100年3月的房貸大約還有460萬。我的利率約2.0%
政府優惠的220萬利率有兩種,一種是第一類弱勢戶,利率是郵儲利率減0.533%;另一種是一般戶,利率是郵儲利率加0.042%。您要補繳六萬,那當時應該是申請第一類。
郵儲利率即「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簡稱,這兩年都是1.375%。
您補繳的部分應該是101年1月至102年八月共20個月
若有第一類優惠房貸時:

沒有優惠房貸時:

所以您要補的除了利息的差額外,還有本金的差額,總計如下:

再次強調這是概算,您可以請您的貸款專員算給您看,會比我算的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