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搬到這間華廈 住戶有十六戶 其中只有四戶 是最近搬來的 其他都是十幾年前預售屋時代就買的
搬進來後發現 老住戶們 非常節省 (早知不請管理員 也沒有收垃圾) 連公共走道開關燈時間都要計較
去年北市政府規定要消防通報 才開始找消防公司處理 不然警報一天到晚亂響 也是沒人理
上個月 車塔故障了 這些住戶居然要永大機電先修好再給錢 (怎麼可能 !?) 所以就拖著拖著 拖到大家終於受不了了 請了永大來估價 估完又殺價 ....
現在問題來了
建商交屋後有留一筆公基金來維修公設的 現在一毛不剩 因為這些老住戶 住進來後請了管理員 收垃圾 好幾年都沒交管理費 就這樣揮霍光了 (有帳可查)
這個問題大家心知肚明 可是沒有人去戳破
修車塔的錢 老住戶們說要均分
我們新搬來的 有的才五年 有的才幾個月 沒理由去"均分" 尤其是有一筆 "建議更換鋼索 (使用已十二年 一般七年即該更換) "
想請問版上的專家們 這種情形該如何處理 ?
予取予求嗎? 還是抗拒不交 (不修對我影響不太大 只有要脫手時麻煩)
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