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2014年3月9日 下午6:31
(中央社記者吳佳穎台北9日電)雖然實價課稅未全面實施,但財政部透過查稅,加上不動產交易資料越來越容易取得,民眾買賣房屋最好依實價申報。
國稅局針對不動產交易大查稅,全台不只豪宅,只要近年轉手的高價住宅、一般住宅,最好依實價申報,有賺就要照實繳稅,不再能採用過去寬鬆的房屋評定現值、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繳較低的稅,且查到了還要補稅。
官員指出,「所得稅法」本來就規定房屋交易必須按賣價減掉成本,以實價課稅;依房屋評定現值核課,是因為過去是因為沒有足夠人力查核,才用評定現值課。不過,自從價登錄登場以來,政府要查特定地區高價住宅的成交價其實不難,民眾最好也誠實申報。
房仲業者認為,財政部透過實價查稅、提高土地公告現值等作法,等於讓不動產實價課稅變相上路,繳稅增加,自然讓投機者卻步,市場上自住戶變多。10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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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買時如果還無實價登錄,賣房要怎麼算稅金,如差價+1000萬?謝謝
文章關鍵字
轉嫁到買方身上就好了啊 加價賣

vivi8000 wrote:
中央社 – 2014...(恕刪)


簡述

目前是依實價登錄的資料來查出賣方當出買入價,並只針對五千萬以上的豪宅,土地

故對一般民眾尚無影響,當然在登入前買屋,亦不受影響

依然可用公告現值百分比課稅(行政地區而不同)

換個方式說,當查稅單位查不出賣方的"買價"證明又如何向"賣方"課稅呢?!

至於何時會擴大到五千萬以下,我猜等總統大選完再擔心吧!
vivi8000 wrote:
請問買時如果還無實價登錄,賣房要怎麼算稅金,如差價+1000萬?謝謝


買時沒有就不用啊...但要買的人就有實價登錄了..要再賣時就會課稅 ...就會考慮很多了...

這就是漲價歸公...就要課幾%的稅而己...

馬政府不誠實============ˇ當初不是說=====不會===實價課稅=============633也跳票

ghostlin.tw wrote:
目前是依實價登錄的資料來查出賣方當出買入價,並只針對五千萬以上的豪宅,土地

故對一般民眾尚無影響,當然在登入前買屋,亦不受影響


國家很欠錢,該來的總是會來的,影響層面有多大,還有待觀察.

全文網址

......

桃園開業地政士、萬能科技大學營建科技系兼任講師王春木說,一位桃園民眾兩三年前賣掉一間3300萬元房子,因總價較高,遭國稅局鎖定查稅。國稅局並未掌握該位民眾取得的成本,但認為他以房屋評定現值170萬元乘上所得標準14%,僅申報所得約24萬元,顯不相當,要求補報,最後所得補報至200萬元。以綜所稅最高級距40%來算,所得24萬元只要繳9.6萬元,但200萬元則需繳80萬元,暴增8倍。

不只高總價住宅被查,陳俊宏表示,有一客戶多年前賣掉土城一間房子,總價1000多萬元,日前也收到國稅局來函,要求必須依實價申報,不能採用房屋評定現值、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方式,由於該民眾取得成本已被掌握,最後也只好補稅。

......

davidsmoker wrote:
國家很欠錢,該來的總...(恕刪)


內文所有例子都是"有查到當初購買成本" !! 這是重點 !!

查稅要有依據!!

無論如何,對於在實價登錄開始後買賣的人,都是件壞事啦!

ghostlin.tw wrote:
內文所有例子都是"有...(恕刪)


內文明明就有一例是沒查到成本的。

其實我覺得是要不要查而已,你兩三年前買的契約書拿不出來報顯不合理,

何況又報那麼少,其實國稅局發文給買方就查的到了,

只是我想他們也嫌麻煩,讓他自動補報就算了。

馬英九先生當初不是保證不會依實價登錄課稅嗎?誠信真是令人質疑?
這個政府就是這樣,一切都是為了從民眾身上收取更多稅金。
問問老一輩的生意人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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