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廟裡問一個住持什麼是凶宅,又何謂兇宅?


住持說以字形來看,凶宅的凶就是房子裡有不知名的東西;兇宅的兇是下面多了腿,也有人說是多了人字部。也就是說,人為造成的凶宅稱之為兇宅。


實例上一般都以死亡地為主,比較好處理,不過常常都會有很多不一樣的例子。


a住五樓,a在他家跳樓跳到三樓陽台爬進客廳死亡。五樓跟三樓變凶宅


a宅b宅,a在c宅把b殺害再到d宅上吊。abd宅變凶宅,c變兇宅


但是大家只會認為c跟d是兇凶宅,而ab不是,很多買賣爭議由此而生


不過住持說,只要用同理心想想看這些不應死而死的魂魄,在肉體消散之後會盤聚在哪裡,就能明白了。
文章關鍵字
原來還有分.
但最好還是敬鬼神而遠之.
阿彌陀佛.

F243383400 wrote:
今天到廟裡問一個住持...(恕刪)
忍忍忍

F243383400 wrote:
今天到廟裡問一個住持...(恕刪)


不就是文字遊戲~見人見智 !!
louissvs wrote:
原來還有分.但最好還...(恕刪)


兇宅與否是在人的心裡?

不怕就不是兇宅囉

文才哥認同否?

淨空 阿彌陀佛.
心中無鬼,住墳地也心安理得。
心中有鬼,給你住皇宮也一樣天天見鬼。

話說武則天親手掐死自己女兒,
陷害王皇后以登后位,
之後就常常在長安宮中見鬼,
最後甚至因此遷都洛陽。

又有清雍正帝得位不正,
生不敢居住乾清宮,
死不敢葬於康熙帝所在的清東陵。


原文

頂樓跳樓算凶宅 判還購屋金

2014年05月14日
【孫友廉╱新北報導】新北市黃姓女子去年買屋後,聽說曾有鄰居在頂樓跳樓身亡,提告希望解除買賣契約,拿回已付的三百二十五萬元屋款。新北地院昨考量買賣契約,未將頂樓等社區共有部分,排除在保障「非凶宅」範圍外,判決賣家須退款。本案尚可上訴。
反正就是在買房子之前要好好打聽打聽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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