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警局檢舉得到說法是「要劃紅線或黃線才可取締,不過標線不是他們的權責。」...我續找標線單位..「因為給各地居民方便也就因地制宜...」這真太有才了。是要出事再來檢討嗎?這些政府官員我真服了。還可以在哪裡申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