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30多年前剛退伍的時候,我奶奶用他的名義買了一棟透天厝,理所當然房貸也是我父親背到繳完,後來我父親娶妻生子搬出來置產,陸陸續續叔叔姑姑都結婚搬走,剩離婚愛賭的小叔跟奶奶住一起,這些天我奶奶身體不好愛賭的小叔吵著要分產,奶奶最擔心的也是愛賭的小叔,想也知道分完一定拿去賭,但是房契跟地契之類的買的時候就在奶奶的手上,怕奶奶突然走,這些會被小叔偷偷拿去拿去變賣,想請問如果所有人有什麼方法可以取回,如果真的不幸被小叔拿走他能輕易的變賣嗎?
DONG AK wrote:
但是房契跟地契之類的買的時候就在奶奶的手上,怕奶奶突然走,這些會被小叔偷偷拿去拿去變賣,想請問如果所有人有什麼方法可以取回,如果真的不幸被小叔拿走他能輕易的變賣嗎?
1.如果房子權狀登記的是你父親,小叔拿到權狀也沒有用,買賣過戶需要屋主身分證件辦理
2.保留貸款的繳款證據,做為日後萬一不幸有遺產官司的時候當作證據
3.證件遺失損毀可以申請補發,權狀也是一樣,屋主(你父親)可以去申請補發權狀
養兒防老,從小過戶後扣留權狀就可高枕無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