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筆與家族親人共同持有的土地
可是帳單多年來都寄到我這
詢問地政事務所
回答卻說 這是電腦隨機的
意思就是寄到我這算我倒楣
還要我自己去找人要
曾曾祖父留下來的
親屬誰是誰根本認識的沒幾個
試問政府你到底在作什麼?
dayei86 wrote:
小弟有筆與家族親人共同持有的土地
可是帳單多年來都寄到我這
詢問地政事務所
回答卻說 這是電腦隨機的
意思就是寄到我這算我倒楣
還要我自己去找人要
既然是共同持有,就一起分擔地價稅
要享有權益(持有),就要盡義務(繳稅)
看來是你臉皮薄,不好意思跟其他人要錢
我覺得有可能是稅單寄到哪邊比較有人繳,之後就沿用下去了
那些公務員也不想給自己添麻煩,寄到也不知有沒有人正常收信的地方
萬一沒人繳,還被人批評說:
有人收件的地方不寄?寄到沒人住的地址害人沒繳稅
dayei86 wrote:
曾曾祖父留下來的
親屬誰是誰根本認識的沒幾個
試問政府你到底在作什麼?
老實說政府能做的就是這樣啊!
你們家族的人自己互不認識的問題
政府應該也沒辦法幫你們解決吧
不過既然這土地看來這麼複雜
要處分恐怕也不容易取得大家的同意(聯絡不上)
不然就乾脆擺爛,不要繳稅
讓土地給政府沒收算了
只是有在實際使用那土地的人會跳腳
對了!實際使用的人是誰?
帳單拿去給實際使用的人去繳不就結了
實際使用的人是最大的利益者
dayei86 wrote:
地價稅就來個總和只寄單一戶
這什麼道理??
我真的不懂
因為你們沒去辦理土地分割啊
如果你只想繳你自己的部份,應該可以去請求判決分割吧
共有人中有人死亡或下落不明時,對共有物分割有何影響?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944&txtgp=&groupkd=0
雖然很多人共有
但你家族的土地所有權狀應該只有一份
那個所有權狀又在誰那呢?
假設你們家族的人一直都不辦理分割
過了N代以後,假設是100人共同持有的話
如果政府是平均分成100張稅單寄出去
假設60人沒繳稅(也許沒收到、也許不想繳),40人有繳稅
這會有如下問題:
(1)浪費人力--這也等於浪費納稅人的錢,因為政府要向60人催繳欠稅。
(2)依法處理的爭議,例如政府把土地法拍抵稅,有繳稅的40人會認為憑什麼?
不如就維持一筆土地權狀一張稅單,這樣要嘛就有繳、要嘛就沒繳
(3)分配比例的爭議,假設政府逕自決定了分配比例,某些持有人又會認為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