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 小弟在台北工作十幾年了 有2個小孩子 還是買不起房 目前條件是 家裡父母在南部有一些房產 有間房跟有塊地是我跟我哥的名字 請問~
1.我這樣符合青年首購嗎 像先前合宜住宅我也可以購買嗎???
2.承2若不符合 太太名下無房產 可由她辦理青年首購嗎
3.目前的選舉都偏向於優惠在租金 但我租房經驗是房東都不想申報怕麻煩還要扣稅 所以通通不給報
4.若是承租政府機構的房子呢 我是否符合資歷???
5.承5若不符合 那太太名下無房產 可由她申請嗎
***地鼠國發牢騷 南北發展失衡 30年前購買的房價不輸北部 但30年後南部幾乎還在原地 我雖有房但我入北部戶口也7年了 根本沒住南部 房子也租不出 只能養蚊子 也知道政府無法辨別證明你都住北部 所以很多優惠政策也不知道能否申請 只是當初父母的好意 是否變成很多牽絆呢????????????????????
PS.買不起房請不要再砲我 回你的南部啊 誰叫你往北部擠 真心請益
1.你在中南部有一間與哥哥共有的房子,就不符合青年首購優惠利率跟合宜住宅的資格。
2.青年首購優惠利率跟合宜住宅的資格,都是以「配偶」及同戶直系血親名下無自用住宅為條件,雖然你太太名下無房產,但是你名下有,所以還是沒資格。(如果中南部共有的房子價值不高,可以低價賣給你哥或送給他,清掉那個爛尾)。
4.出租國宅的部分,即使你們有資格(應該是沒有)也不一定租得到,因為北市出租國宅的情況是僧多粥少,排隊候補的人數都1000戶以上,有人登記候補7.8年了也還沒輪到。
其實現在有些私人銀行給的房貸利率跟青年首購優惠利率差不多,甚至還比較划算,不一定要用青年首購優惠利率。
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
99年11月24日發布
100年6月15日修正
102年1月1日修正
http://www.nta.gov.tw/web/ContentB/ContentB.aspx?c0=108
貸款對象:借款人年齡在20歲以上,且借款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有住宅者。
本人才辦理完青年首購,你的條件不符合青年首購的要件喔~當初父親也是把名下房產轉到我名下,後來因為要辦理首購,所以再把名下房產再轉回父親名字,後來成功核貸了.
你可以參考.(如果名下房產價值高,就要考慮贈與稅的問題),只要你跟你老婆名下都無房產,可以各地稅捐處查詢個人財產清冊,如果顯示為0,則可辦理青年首購,提供給您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