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在台北擁有2棟房子的人說
租屋最好了
可以躲過一切風險
而且遇到了,只有房東要負擔後果而已.....
屋內的人.物都不會有事喔!!!!!



但是
他為什麼不要把自己的房子賣掉
在外面租屋30年看看呢???

阿~~~
他或許比較慈悲為懷
他不想要讓房東負擔風險後果
所以他現在自己承擔風險後果
因此他還是繼續住在自己在台北買的2棟房子

然後上網說:租屋比較好

我們實在要頒個好人好事獎給他

幫他備份一下.....





躲避一切風險的辦法...."租屋"
躲避一切風險的辦法...."租屋"









原來
他的算法

屋內的人.物損失
是不列入計算的喔

所以這樣算一算
租屋是可以躲過一切風險喔


這樣大家會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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