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先進一個問題。我家有間台北市的房子正在進行都更程序,房子目前在爸爸名下,我爸說等房子都更成功重建蓋好之後,要過到我名下,我想請教各位,如果用買賣的名義,假如我爸以2000萬將房子賣給我,假設房子可貸1600萬,那麼我將400萬頭款匯給我爸,加上核貸下來的1600萬銀行匯給我爸,如果我爸又將這2000萬元再轉還給我,那麼我手頭就有2000萬的現金可運用。請問以上我說的方式是可行的嗎?
直親屬過戶做買賣的房子管很嚴的.我就搞過一次結果被刁.我還特地去找承辦.承辦說..就算我讓你過我長官也不會讓我過..除非你有很明確的金流.能證明這筆錢是你的.最後建議我退件改做贈與就過關了核算下來也沒被扣贈與稅.除非你很介意權狀上的..贈與..買賣..的差別而且你確定你的房子會被扣贈與稅嗎....不然..你可以將你原有的400萬留下.等你贈與辦完.再把房子拿去核貸不一樣也有(400萬+1600萬)2000萬嗎
幹嘛那麼複雜........你名下有房子後不就可以直接拿去做週轉金貸款嗎?過那麼多手給政府賺稅金,那我為國家感謝您.....而且你跟你爸買兩千萬,銀行就認定兩千萬喔? 以銀行鑑價為主,估價完只有一千萬也只能以一千萬來算,銀行又不是腦殘,有些人整天喊什麼銀行很難貸,幾乎都是買貴沒那個價格,怕被仲介告狀也不好意思跟當事人說。用贈與也比較方便,土地與建物分開贈與就省一些贈與稅只是需要用時間換一下coldeye111 wrote:請教各位先進一個問題...(恕刪)
這個我也想過最主要的用意 是將房子轉現金 又可以用房貸的低利率來20年還款以樓主的例子 真的貸到1600w178w 的贈與稅金只是小咖 RMB放個5年就回來房子的抵押貸款利率 比房貸高很多 且年數短更多
ca1126 wrote:直親屬過戶做買賣的房...(恕刪) 我指的頭款400萬匯給我爸是真的從我戶頭匯出給他,不是他給我的錢,只是不知道如果核貸了之後我爸再將整筆金額轉給我,這樣不知有沒問題?另外,房子如果用贈與到我名下,我再拿去抵押借款,利息是比照房貸的低利嗎?會想到用買賣方式最主要就是要辦房貸的低利息。
要確定房屋評定現值(房屋稅單)父母親一年可贈與小孩220*2夫妻贈與免稅先把所有權人弄成父母各1/2再看評定現值作贈與假設您的房子評定現值440萬內可以一次贈與給你不用課稅假設超過440萬可以利用年底年初12/31.1/1做跨年度贈與一樣可以過去假設超過880萬就乖乖繳稅八希望我的回答是你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