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一間景觀套房要出租,結果一個仲介公司打來說有一個外商公司要租給她們日本人工程師做使用,問我願不願意跟仲介公司合作。就是他跟日本外商公司談每月提高租金1000元,但第一年只收8000元仲介費,所以我賺4000元,如果續租第二年不再收取。有人遇過這種狀況嗎?如果可以,是不是承租方是以外商公司名義出租比較好
高鐵還在建設的時候,德國的高鐵總工程師有租過我家的房子在台中,那時候他租了3萬5,是由公司幫忙接洽(非仲介)見識到德國人的嚴謹,因為有報稅,他們也補貼給我們報稅的部分後來建設完工,要提早解約,也堅持附違約金,我們原本不拿,說不過去,就收下了房屋也都保持的很完整,也附上清潔費用,完全就是按照歐美國家的租屋制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