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大家好,今天有一個關於違建的問題想請教一下
因為聽說安南區的違法農舍都不用拆,所以上來問問有經驗的前輩們
本人家住安南區,今年三月間對面的土地經地主賣出
並開始搭建鐵皮屋
其間因家中有出生不久的幼子,施工期間,敲打聲跟機具使用聲不絕於耳
但因該土地是前里長所販售,怕得罪人,對此也是百般忍耐
第一次會提出檢舉是在今年五月
第一個點是
該工地工人差不多是把我家當成自己家
每天中午都在我們家停放機車的地方吃飯休息
抽菸,喝維士比和大聲的聊天
上面有提到家中有幼子(當時不滿一歲)
所以我對二手菸特別在意,有一天真的是忍不住,就出去跟他們說
"你們如果要抽菸的話,可以到別的地方抽嗎?"
得到的只是幾聲冷笑"呵呵,對厚",就這樣,連句抱歉都沒有
我心裡想"這裡不是我家嗎?怎麼感覺好像他們才是主人,我是房客"
第二個點是
平日等工人全都走了之後,我會抱著寶寶出來外面散散步
結果看了一下附近的環境,居然到處都是菸頭跟檳榔頭
有的還直接丟在我們家
隔天早上要出門時遇到工頭,向他反映了一下
"可以請你們抽完菸菸頭不要亂丟好嗎?"
工頭神回"魔發痘,鋼狼巄馬這樣"
所以台灣的性侵犯都一直會性侵,因為性侵犯馬巄安這樣(這是我的OS)
然後心想著應該下午回來就會稍微整理一下就出門了(自我安慰)
下午回家,果不其然,所有的東西還是都在它原來的位子
就順手拿起手機,拍了些照片,5/29就向市長信箱投訴去了
也順便檢舉了該地是違建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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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頭的部份,環保局的效率非常好,隔天就馬上到場勸導,並要求立即改善
不過隔天回家還沒進門前就聽到工人的怒嗆聲,我就裝作沒聽到進門後就在那邊聽完
內容是這樣"就是這一戶啦,連抽菸都不行,X"
一個現在就住在這棟違建的工人,在介紹我給其它不認識我的工人知道
順道一提,這個工人是個十足的白目,騎著一台改裝的50cc機車
三不五時就在我們家前面在原地催油門,或是想到就按幾下它的改裝喇叭
寶寶還因此被嚇醒很多次
而違建的部份6/11才回覆我"陳情地點不明,尚在查察中"
那環保局的人員是怎麼找來這裡的我真的很好奇,明明地址都給了,唉~~~
之後又等到6/26回信,"本案查無建照申請資料,請移使管科查處"<------這意思是等同確定違建嗎?
最後7/3才又收到公所回函
一、本案業於 103年7 月3日以南安民字第XXXXXXXXXX號違章建築查報單查報在案。
二、上開查報單已函送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
*這邊順道提一下,在這期間前地主也就是前里長還有找上我來關切
內容大概是這樣
這個是違建沒錯,這土地是這個建商介紹他才能買賣成功,之後來住的是XXX很單純
工地那邊如果有什麼問題可以跟工頭協調
說真的,我實在不知道怎麼在跟這種人"協調"
連請他們不要在我們家抽菸跟抽完菸別亂丟
都可以被講成我們不給抽菸,我實在不敢再請他們或煩麻它們幹麻了
而且為什麼只找上我沒有找隔壁鄰居
當初我還以為它是附近鄰居一戶戶去"宣導",結果不然
只能盼望之後住進來的人有水準一點,不然我檢舉的違建案件
似乎像隻發了情的賽鴿途中遇到了另一半,再也沒有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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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10月份,該違建已近乎9成完工
我卻發現,奇怪,怎麼工頭跟那個喜歡催油門和按喇叭的工人每天都住在這裡
直到前幾天,我看他們在客廳供奉神明,還有在門口燒金紙就更確定是他們自己要住的了
前里長口中的XXX很單純,人呢?
我一整個受騙上當的感覺,於是11/26又再次投書於市長信箱,以及內政部營建署
12/04收到市府的回函,如同我在辜狗搜尋到的差不多
"本件違建已核判違建拆除處分書在案並列入管制,惟本市列管待拆除之違章建築案建甚多.本案之拆除時程將依(臺南市政府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視年度經費編列情形與人力狀況排序執行拆除"
聽說這樣等同拿到免死金牌了,你在申訴就是一樣複製貼上回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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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弟個人的疑問
1.農地不是要持有兩年才可以蓋農舍嗎?
2.蓋農舍不用申請建照嗎?
3.農舍現在施建的比例有修法了嗎?記得以前是10%(它們幾乎100%)
4.違建從101/01/01起不是已經將"尚未完成"及"新建戶"列為即報即拆
為何5月到現在,不但沒拆,也沒勒令停工,是我得到的資訊有誤嗎?
附上小弟有申訴過的單位:市長信箱,1999市民專線,營建署署長信箱
可以懇求有經驗的大大們,提供一下您寶貴的經驗嗎?
我們一家人在這裡先謝謝您
新北市的例子
新北市政府去年通過《違章建築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規定拆除違建可向違建戶收費,全案在議會卡了1年多,遲遲沒有進度,由於今年適逢選舉年,若10月底議會閉會前還沒審查,全案勢必退回重來,影響所及,違建拆除費將繼續由全體市民承擔。
據工務局拆除大隊資料指出,每年編列3500萬元經費拆1萬2000件違建,但1年仍有1萬5000件違建成長量,拆除量、違建量並列全國第1,「拆趕不及蓋」,違建難以剷除,加上極少數民眾自行拆除,為落實「使用者付費」才決心修法收費。 工務局表示,目前台北、宜蘭、台南、嘉義和金門設有拆除收費機制,新北市收費標準比照北市,依建築構造類別、樓地板面積換算,每平方公尺從100元到1240元。
怪了,台南市不是已經實施違建拆除收費?怎會叫沒錢? 錢都收去那邊?不是專款專用?
台南市 違章建築拆除收費自治條例
1.該建物7月份就有去現勘,並寄送勒令停工通知給地主
不過,請注意,勒令停工通知必須寄送第二次,沒有改善才可以將地主法辦
(所以檢舉違建一定要一直打電話進去申訴,請不要間斷)
該地主"似乎"經人指點,每次去查時都無施工跡象
所以"依法"市府也不能有什麼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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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南雖貴為六都之一,拆除編制卻只有以科/股編製
承辦人員也不諱言指出,雖該建物為優先拆除之建物
不過以台南市的拆除人力......
(這點我覺得比較自打嘴巴,你們不是說拆違建都委外處理?如果只需要在旁監督,我自己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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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面大大有提到,拆除費用可以跟違建者收取,為何還會沒錢
這部份違建者可以申請每月攤還
但是你可以想像一下,待拆違建與分期付款的收取進度,根本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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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可以打電話去查詢待拆進度,不過你可能每次打去都得到一樣的回覆
或者像王寶釧等待薛平貴一樣,苦等18年(還不一定輪的到)
司法真的有辦法讓人民眾得到真正的正義嗎?
判定違建卻不能拆除
跟葉少爺撞死人,家屬卻可能永遠得不到賠償有什麼兩樣
還買不起房子嗎?快來安南區,好多便宜的農地要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