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朋友(房東)詢問:

因有公司行號來租屋,但公司需申報租屋含稅,所以意味房東是否需將房租收入納入年所得申報??

如果是的話,假設朋友年收入70W+年租金收入24W=96W

假設原本只有年收入的情況下,扣掉琳琳種種後的淨所得(50W)稅率落在5%

那租金年收入的部分是否也有可以類似扣除額的部分,例如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以出租財產為標的物的保險費、貸款購屋而出租所支付的利息等列舉方式。或是以全年實收租金的57% (扣除43%必要費用)
24W*57%=136800(年實際租金收入)

那最後的年度申報 會怎麼計算
1.50W+13.6W=63.6W嗎??那是不是由原本的5%->12%???
2.70W+24W-(收入扣除額)-(租屋的43%必要費用)??然後再看淨收入落在哪個級距嗎??

還是說 要怎麼計算才會比較正確,謝謝~~

PS.房子為朋友的妻子,租金收入應該是納入友人妻子的年收入中;採夫妻合併申報又會怎麼計算??
文章關鍵字
sseakao wrote:
代朋友(房東)詢問:...(恕刪)


刪.... 刪.... 刪.... 刪....

空空空看空 wrote:
刪.... 刪.....(恕刪)



請問要刪什麼?? 不太了解耶!!

是我PO錯地方??還是不能在這詢問??

sseakao wrote:
代朋友(房東)詢問:...
1.50W+13.6W=63.6W嗎??那是不是由原本的5%->12%???
2.90W+24W-(收入扣除額)-(租屋的43%必要費用)??然後再看淨收入落在哪個級距嗎??(恕刪)

2 你想寫的是70W+24W吧?
如果2如上更正為70後,1和2算出來的會一樣
若採夫妻分開申報,稅率級距應該仍可維持5%
我記得除了所得稅外,好像還會有個自用住宅跟非自用住宅的稅率問題,如果被報稅後未來此屋將為"非自用住宅"稅率差很大..

Alex7378 wrote:
2 你想寫的是70W...(恕刪)


抱歉 已修正 應該為70W 才對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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