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的房子,三四十年的公寓還是很貴,如果買下去貸款四十幾年的房子,那以後如果都更怎麼辦?損失算誰的?
lvlifer wrote:
台北市的房子,三四十年的公寓還是很貴,如果買下去貸款四十幾年的房子,那以後如果都更怎麼辦?損失算誰的?
有貸款超過四十年的銀行嗎? 報來給鄉民聞香一下好嗎??
要都更的話一定是利 > > 弊, 要不然原住戶也簽不下去的. 有沒還完的貸款更是理所當然, 以自力都更為例, 都更單位交付信託, 整個土地拿去貸款, 貸下來的錢拿來給鄉民搬家, 興建期中租房子, 蓋房子, 後續銷售的管銷費用, 各項規費, 建築經理公司的管理費....等等一大堆費用, 都從貸下來的錢支出, 原住戶沒還完的錢, 自然也從中代償, 到時候權利分配的時候再扣掉就好了.
該煩惱的不是房子被都更怎麼辦, 而是為什麼幾十年了都還不來給我都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