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住宅自有率的計算是有非常嚴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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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321/article/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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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多年來,政府總是拿主計總處所統計的住宅自有率多高又多高,來自吹自擂並自我陶醉。連總統馬英九3月19日與來台參加「傅爾布萊特學人年度研究會議」的學者會談時都說:「台灣人覺得悶,房價過高可能是原因之一,但台灣85%的人都有自己的房子。」(見於3月19日蘋果日報即時新聞)。地產業者也動不動這麼說:「台灣房屋自有率很高了,無殼蝸牛是少數,高房價只影響到很少的人。」政府官員與業者利用超高住宅自有率的數字來洗腦民眾:「台灣絕大多數的人都有自有住宅了,只有少數人沒有。而這少數人很大部分都只是年紀很輕的人,以後就有房子。所以有房屋問題的人只是少數中少數。拿房價問題鬧的人都是惹是生非,另有目的。」

但是,台灣住宅自有率的計算是有非常嚴重的問題,將許多住宅問題遮蓋下去。早在2010年時,台大城鄉所退休教授華昌宜就已經在中國時報投書,台灣住宅自有率的計算公式有嚴重偏誤。可是明明有問題的數據,政府與業界還是不斷地引用,難怪華教授質疑:「不是美麗的誤解,就是知者有心扭曲。」過了這麼多年,連總統還掛在嘴邊,我們沒有證據說總統有心扭曲,只能說總統這個誤解真的非常不美麗。

台灣住宅自有率最大的問題是倚賴從戶政、房屋稅籍電子檔中提取資料,只有少量的實地調查資料可以提供佐證。它的計算公式是:「現住房屋所有權屬戶內經常居住成員所擁有者占總戶數比率。」(參閱主計處)

我簡單的分析這個計算問題在哪裡?

(1)由於近年政府財政拮据,一般民眾比較不在意的統計經費首當其衝受到縮減。十年一次的住宅普查雖然號稱普查,其實已經是採用抽樣方式。每年進行的家庭收支調查樣本更是少到連進行縣市分析都有問題(第十六期,從民國101年起固定樣本15858戶)。這麼少的樣本,如何確認權屬戶內成員是有經常居住的事實?

(2)由於台灣自用住宅的相關稅率都遠比一般低廉很多。而自用住宅根據土地稅法第九條:「所稱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也就是只要家庭中一個成員到房屋中單獨設戶籍,就可以被視為自有住宅。我們假設一個家庭有六個成員,除夫婦外,老父老母健在,且有兩個就學中成年子女。這個家庭有六間住宅,這六個成員分散登記成六戶在六間房子名下,全部都變成自用住宅。通常除非有人檢舉出租事實或營業使用,否則無居住事實一事根本無法察覺。也就是這個統計掩蓋了一個家庭設成多戶,擁有多宅的事實。讓政府自己的報告說話,下表我國家庭型態變遷中,1988至2008間,台灣人口數只增加15.3%,家戶數卻暴增59.3%,其中單人家戶更暴增186.6%。主管機關真的確定那是家庭型態改變?還是節稅考量的設籍?


(3)早在2003年林谷蘭與張金鶚研究青年離開雙親獨立成家的離巢行為時發現,「年齡較長、所得較高之青年基於負擔能力以及對私密獨立空間需求較高的理由,較容易選擇離巢。」( 2003 年中華民國住宅學會第十二屆年會論文)。目前青年面對越來越高不可攀的高房價,負擔能力越來越差,選擇不離巢的機會大幅增加。學術上說這是獲得了近似於「居住補貼」的住宅「代間移轉」,說白了就是越來越多青年被高房價逼成「啃老族」。我們現在住宅自有率的計算,掩蓋了一個家戶中可能有一個甚至多個應該離巢的家庭的事實。

(4)住宅自有率中,沒有進行居住面積的細部分析。也就是遮蓋了房價高漲,每人居住面積日益縮小的事實,以台北市為例,住展雜誌調查,103年10月台北市每人居住淨面積才6.3坪,比日本東京的8.5坪與新加坡的9.1坪還要小上一大截。(2014/10/24工商時報報載)。居住鴿籠化。道盡了台灣都市居住者的悲哀。

(5)也因為家庭收支調查的統計樣本太少,無從確定到底戶內成員至其工作地點通勤時間多遠,或是工作地點附近另有租賃屋。簡單的說,因為房價過高,大家住宅購買越來越往都市外圍尋找,現在有太多的人其自有住宅離工作地點非常遠,必須忍受非常漫長、甚至煎熬的通勤時間,這個問題只會隨著房價上漲、日益嚴重。以主計總處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結果指出,台灣15歲以上跨鄉鎮市區通勤的工作人口高達458萬人,占了工作人口比率42.9%。受不了如此漫長通勤時間的工作者,就必須在工作地點附近,蟻居在可能是違建加蓋、空間狹小、環境惡劣、有安全危險的分租雅房中。也就是現在住宅自有率淹蓋了通勤時間過長與都市蟻居環境惡劣的問題。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台灣所謂超高的住宅自有率,掩蓋了一家擁有多屋的房屋壟斷事實。太多台灣人民面對多家擠在一屋、居住面積鴿籠化、超高通勤時間、蟻居環境惡劣的窘境。這種經濟大家覺得悶不悶?就算有這麼多問題,政府如果肯面對,總有解決的時候。但是,政府當局老是用虛幻的住宅自有率在自我陶醉,同時也代表了政府當局迴避被住宅自有率遮蓋住的問題,更不要說去面對與解決。所以,民眾只好一直一直悶下去。
人死留名....
新加坡總理死後...萬人送別
臺灣呢?....
臺灣的選舉文化....
只是養了肥貓...苦了人民
繼續這樣下去吧.....
離台勞已經不遠了....

舉的例子有點偏頗
老父老母本來就該單獨算一戶啊
成年子女就學中 20歲為成年 念到大學or碩士 22-25歲 這2到5年也要拿出來說
成年子女不買房子 被說成啃老 ; 買了房子 又被說是家有多戶房產

aderek wrote:
人死留名....
新加坡總理死後...萬人送別
臺灣呢?.......(恕刪)


黑道喪禮空前 2萬人告別式 王金平主委 胡志強副主委 黑道仲裁者李照雄 佛光慈濟法鼓中台2千居士誦經,,,

108輛名車組成的引靈車隊和人潮綿延2公里....

10106079 wrote:
台灣住宅自有率最大的問題是倚賴從戶政、房屋稅籍電子檔中提取資料,只有少量的實地調查資料可以提供佐證。它的計算公式是:「現住房屋所有權屬戶內經常居住成員所擁有者占總戶數比率。」(參閱主計處)


說了這麼一堆誤導的言論.
我只想問:

這樣算有問題?
怎麼沒個人說的出該怎樣算才對????

我身邊的人,10個家庭,9個都有房,
1個租房的,是因為老家在南部,他繼承後就賣掉了.

JIN DER LAND OFFICE

10106079 wrote:
轉貼http://opinion...(恕刪)


這篇文點出,政府所依據的住宅自有率,其可疑慮性很高,
分析其中疑點如下:
1.自住比率高,但可能是投資者規避法律用以節稅,所承現的表面數據。
2.因為高房價,所以原本該搬出去的年輕人買不起房,但住宅自有率無法凸顯此數據。

但並未對問題提出解決方法,
我覺得可以討論的是,如政府確定自住比率是50%,應該會有甚麼做為?
又,此數字能反應房地產甚麼樣的現象?
我們家有九個兄弟姊妹,年紀從30到45之間。
自己有買房的。零。
爸媽或公婆有給房子的或是將來會留遺產的,五個
租屋或是住兄弟姊妹家的,四個。
感覺上我們家的住宅自有率是55.5%
但是以政府旳算法來說,自有住宅率是100%。
因為房東的兒子設藉在我們租屋處,所以我們租的房子算房東的自有住宅。
住兄弟姊妹家的,因為房子在兄弟姊妹名下,算是兄弟姊妹的自有住宅。
雖然我們有4個家庭,可能因為付不出房租或是跟兄弟姊妹不合而沒地方住。
但是以政府的算法來說,我們的自有住宅率是100%喔!

JINDERLANDOFFICE wrote:
說了這麼一堆誤導的言論.
我只想問:

這樣算有問題?
怎麼沒個人說的出該怎樣算才對????
...(恕刪)

以35歲為基準點
這時期成家立業,在職場也有段時間了
買房子是理所當然

35歲之前的人不列入計算
這樣就可以得知房屋接近真實的持有率
只是政府不會這麼做
就像失業率.年平均所得一樣
政府統計單位只要美麗的數字,不要真實的數字
因為台灣租屋房子都沒在報稅
很多房東也不讓租客遷戶口


加上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戶籍登記都自己人
當然自有率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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