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房屋改建與容積計算的問題

不好意思小弟想請教一個問題,希望了解熟悉的人能夠給予指教,在此先謝囉~~

狀況:
假設在新北市有一60坪住宅用土地,建蔽率50%(2014由60%調降至50%),容積率300%。
就目前所知道的資訊(不對的話,請指正囉~~):
騎樓、梯廳、機電設備室面積不計入容積。

假設,在不考量機電設備室以及陽台雨遮等可增加銷售坪的情況下,
騎樓10坪、梯廳5坪,進行改建。

那麼,改建後的容積使用情況應該是:
---------------------------------
建坪60 x 3 = 180

1樓:60/2 - 10 - 5 = 15
2-7樓:30 - 5 = 25
8樓:180 - 15 - 25x6 = 15
---------------------------------

請問一下,這樣的思考計算正確嗎?







看起來是正確的,先不考慮臨路退縮及樓高比的話
Hi,

doreen945 wrote:
看起來是正確的,先...(恕刪)


感謝大大耐心的回答,根據你的回覆,
個人簡單研究了一下,
臨路退縮應該會影響到建蔽率或是基地的位置,
如果這樣的話,50%的建蔽率應該會不變。

樓高比看起來會影響到容積率的使用,
目前建地面臨的街道是14米以上,
根據查到的資訊:
"一般開發案的建築高度是以1.5倍面前道路路寬+6公尺"

換句話說,這個建地可以蓋的高度最高至少可以到:
14 x 1.5 + 6 = 27M

如果上述的資訊是正確的,
那麼小弟前面所提到的八樓計算,應該還是可行的,沒錯吧??

建坪60 x 3 = 180
1樓:60/2 - 10 - 5 = 15
2-7樓:30 - 5 = 25
8樓:180 - 15 - 25x6 = 15



你這樣算是正確的,8樓的面積也是正確的,
雖然你說的「"一般開發案的建築高度是以1.5倍面前道路路寬+6公尺"
換句話說,這個建地可以蓋的高度最高至少可以到:
14 x 1.5 + 6 = 27M」也沒錯,

可是你的土地是住宅區,好像忽略到一條法規喔:

住宅區有限高21米、七層樓

縱使前開規定算起來是27米,但是這一條一限制,你就是只能蓋七樓,

所以你可能得浪費掉一些容積了

doreen945 wrote:
建坪60 x 3 ...(恕刪)

你好像也忽略了這一條規定:
第一百六十六條 (本編不適用於實施容積管制地區之規定)本編第二條、第二條之一、第十四條有關建築物高度限制部份,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不適用實施容積管制地區。
我比較好奇的是,樓主如何解決防空避難室、停車的問題及日照檢討。
Hi,

doreen945 wrote:
建坪60 x 3 ...(恕刪)


不好意思這兩天有點小忙所以才這麼晚上來,
先感謝你的回答囉~~

另外請教一事,你的文中提及"住宅區有限高21米的規定",
請問一下,這個限制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放寬或忽略??

因為之前有人曾找過我們合建,其規劃圖在建蔽率在用滿的情況下卻是十二層樓~~
希望大大繼續為小弟解惑囉~~





Hi mlmt,

mlmt wrote:
你好像也忽略了這一...(恕刪)


看來大大應該是相關從業人員,不然如何搬出許多法條,哈~~
先感謝你的回覆,
至於大大所提及的停車位問題、日照等問題,
由於小弟並非專業人員,所以沒有考量到這麼多耶~~

不過,就你所提及的顧慮,能否給予更加直接的線索,
例如:這些法條是來自於哪裡~~
如此,小弟就可以花點時間研究看看,也增廣一些聞囉~~

Anyway,
感謝回文啦~~







布倫斯伯里人 wrote:
Hi mlmt,看...(恕刪)

你可以參考104年版建築技術規則,裏面會有你要的答案,可以先看第九章容積管制。
騎樓要看前方道路有沒有指定法定騎樓,有指定的話可以不佔建蔽率。

簡單點這樣,剩的自己研究....
Hi,

mlmt wrote:
你可以參考104年...(恕刪)


感謝你的回答,待會花點時間看看~~
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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